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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体育健身实施配备实行“四优先”
来源: 日期:2009-11-08 责任编辑:
一是优先具备较好体育场地建设规划用地条件的学校。二是优先暂无标准体育设施的学校。三是优先群众健身热情高,重视体育工作的村。四是优先自觉维护、管理体育设施的乡镇或行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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