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乡村公路建设始终坚持“两个协调”
来源:  日期:2010-07-16   责任编辑:
兴县乡村公路建设始终坚持“两个协调”。一是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协调。建设标准、规模要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人口分布、资金筹措能力和交通发展前景等因素,把实用性放在首位。二是农村公路通畅工程要与自然环境相协调。一般情况下要保持线性基本不变,充分利用旧路资源,实施老路改建扩建,完善防护排水设施,同时,将公路绿化同步纳入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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