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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4-08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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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第一部分
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政执法检查工作。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管理与质量技术监督有关的技术法规备案;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推进名牌战略,开展宏观质量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相应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工作。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组织实施机动车安全检验机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安排指导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查处违反有关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的行为;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组织推进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政府标准化激励引导政策;组织实施非食品类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负责组织地方标准项目的申报和统一管理农业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发布;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
6、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建立和管理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负责规范和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监督管理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负责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有关信用体系建设的规划制定、法规起草;负责企业信用信息归集、整理、发布,信用信息系统平台搭建、日常维护管理、信用信息查询服务,负责征信机构的监督管理;承担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管理、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指导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9、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对能源计量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对高耗能特种设备开展能耗测试和节能监察;负责节能产品认证及执法检查。
10、牵头培育发展中介服务业,建立诚信守约的行业管理机制,规范中介服务业经营行为;组织制定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协调行业和专业的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工作;组织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统计、宣传、教育、培训、信息工作;组织实施相关专业职业资格申报审核工作。
11、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知名商标的认定和保护工作,加强著名商标和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
12、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商标注册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3、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14、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工作,指导与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相关的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工作。
15、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2、推进市场便利化。
3、加强信用共治,完善市场监管新机制。
4、强化行政执法,营造公平竞争新秩序。
5、强化消费维权宣传教育,优化消费新环境。
6、加强法制工商建设、信息化建设。
7、紧扣县委突出“三大攻坚”,切实做好扶贫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由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组成。
2017年纳入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汇编范围的单位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
2 |
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 |
1.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办公室,信息中心,财务室,法制股,党务办,行政审批股,市场主体监管股,稽查一队,稽查二队,特设一股,特设二股,市场秩序规范股,举报中心,城区工商质监所,蔚汾工商质监所,二十里铺工商质监所,瓦塘工商质监所,蔡家崖工商质监所,康宁工商质监所,贺家会工商质监所,检验测试工商质监所,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兴县民营企业协会,兴县消费者协会。
人员编制:我单位核定人员编制总数为114人,实有注册正式职工99人。现有公务员编制83人,实有77人;工勤人员编制9人,实有6人;事业人员编制22人,实有16人:专业技术人员1人,管理人员5人,事业工勤10人;自收自支编制4人,实有0人;编外事业人实有4人;安置退伍军人实有20人;实有离休人员4人;实有退休人员92人;遗属补助22人。
2.车辆情况
公务车辆编制数4辆,实有3辆。
第二部分
兴县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1313.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306.20万元,上级专项6.96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7年支出预算1313.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0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41.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31万元。
2.按支出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4.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出安排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支出1313.16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04万元。工商行政管理事务855.09万元:行政运行支出809.19万元、执法办案专项20.00万元、信息化建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9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349.89万元: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0.7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万元、信息化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54.87万元、事业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264.33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 9.0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1.81万元;房公积金57.3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088.66万元:包括行政事业在职、离退休人员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224.50元,包括:工商行政管理事务65.90万元,行政运行支出20.00万元、执法办案专项20.00万元、信息化建设(工商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9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49.54万元:行政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0.70万元,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20万元、事业运行(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118.84万元、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10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组织事务) 9.06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4.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9.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18.6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0.00万元。
四、“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支出增减情况
1、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6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2、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为8.69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0.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
3、2017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比2016年一致而无增减。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和收益情况
1、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6年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如下:
资产总额1149.56万元,其中:
(1)流动资产111.59万元;
(2)固定资产720.34万元,房屋362.91万元,车辆23辆,171.49万元(包括轿车7辆69.30万元,越野车2辆40.23万元,小型载客汽车14辆61.96万元。)其他固定资产185.94万元。
(3)在建工程317.63万元。
2、国有资产收益情况
国有资产收益情况为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