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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巡察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9-10-23 15:31       大    中    小     

 兴县巡察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

  

  部门概况

  根据《关于设立兴县县委巡察工作机构的通知》(吕编办字〔201663)精神,经县编委会议研究,同意:

  一、成立兴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兴县县委巡察办),为党委工作部门,设在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正科级规格,设主任1名(正科级),副主任1名(副科级),核定行政编制3名。

  二、成立县委巡察一组、二组、三组,各巡察组核定行政编制2名、巡察专员1名(副科级)。三个巡察组所需6名行政编制从县国土资源局(抽出1名)、统计局(抽出1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出2名)、工商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抽出2名)现有行政编制中调剂解决。

  三、成立县委巡察办资料信息中心,为县委巡察办所属股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核定为3名。

  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认准专责,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2)抓准“四风”,强力整治,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3)精准执纪,挺纪在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落实;

  (4)找准问题,认真解决,基层正风反腐成效明显;

  (5)把准导向,突出战果,巡察利剑作用初步显现;

  (6)对准要求,从严打造,履职能力不断提升。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199.97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9.9728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0 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 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6.9508万元;全年合计206.9236万元。

  2018年收入决算206.9236万元,较去年增加164.042032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18年公务员、事业人员正常调资,巡察办任务重,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149.4911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5583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28万元,其他资金支出0万元。年末结余57.432492万元。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

  1、基本支出149.491108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74.1704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7.62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6935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

  2018年支出决算149.491108万元,较去年增加109.90084万元,主要变化原因为:2018年公务员、事业人员正常调资,巡察办任务重,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三)“三公”经费决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2.3989万元。其中,公务运行维护费2.3989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其他情况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75.3207元,其中:行政单位75.3207万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

  2018年政府采购决算7.6935万元。主要为采购:办公桌椅、笔记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等。      


 附件:兴县巡察办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