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16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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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批次用地拟用于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用地涉及兴县瓦塘镇兴汉村,申请用地总面积14.3639公顷,其中:农用地7.2048公顷(含耕地5.2633公顷)、未利用地7.159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4.3639公顷。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等文件要求,我县承诺将该批次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14.3639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