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74932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55号 | 发文时间:2022-06-11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向兴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增加资本金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6-11 |
兴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县政府《关于打造城乡绿色低碳建设运营商有关事项的通知》(兴政发〔2022〕10号),为增强我县城乡绿色低碳发展动力,促进县域绿色低碳建设及产业发展,统筹我县国有资源,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健全城乡发展投融资机制,选择兴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城乡绿色低碳建设运营商。
县政府为做强城乡绿色低碳建设运营商,保障建设资金,同意分期投入项目资本家1.5亿元。特此通知。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