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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 工程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3-01-11 17:37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行政审批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2年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行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意见》(晋发〔2021〕6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市场主体倍增要素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试行)》(晋政办发〔2022〕7号),以及吕梁市委市政府实施“四大战略”、开展“1+N”市场主体培育行动和县委县政府实施“六大战略”、建设“六个兴县”部署,切实做好我县市场主体增长工作,推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目标任务

紧盯“十四五”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实现倍增、实力大幅提升“一个目标”,把握内生增量和外引新量并举、扩大总量和提高质量并重“两项原则”,抓好推动个体工商户“铺天盖地”、中小微企业“枝繁叶茂”、大型企业“顶天立地”三个关键,紧紧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搭平台、创载体,强要素、保支撑,建机制、优服务”,全力扩增量、优存量、提质量,切实让全县更多市场主体进得来、活得好、做得大,2022年全县市场主体总量增长20%,净增2140户,达到15240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县市场主体数量由“十三五”末的10678户增长到21356户,实现市场主体总量倍增新增市场主体对全县GDP增长贡献率不断提升,全县经济创新力、竞争力不断增强,为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夯实基础、积淀力量。

二、责任分工及推进措施

为确保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组织领导到位、舆论宣传到位、调度考核到位、督查督导到位、奖优罚劣到位,确保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各项计划任务目标不折不扣落实见效,实现县内市场主体数量稳步增长、准入更加便利、规模再上等级,特确定12个行业指标组,分别牵头负责本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具体工作;各乡镇负责本辖区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全县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合力推进原则,全力推动完成市场主体倍增任务。具体分工如下:

(一)农业农村组:推进全县农林牧渔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农业为基础培育发展农业企业;做大农业市场主体,做强龙头企业;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加大示范社创建力度,加强社企合作对接,强化指导扶持服务,着力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带动能力。到2022年底,农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行政审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矿产资源组:推进全县采矿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围绕高质量发展,完善产业体系,强化煤、铝、气等产业用地的合理优化布局,建立留白机制,为相关下游产业发展留足契机;建立与煤铝气等产业体系和功能布局相适应的土地供应机制,拓宽用地供应渠道,挖掘供地潜力,全力保障产业用地供应,为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做好用地服务。到2022年底,采矿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能源局)

(三)工业信息化组:推进全县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聚焦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建设“双创中心”,继续推动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等平台载体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和项目引进,实现本地市场主体无中生有、有中生新;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循环顺畅,大力发展上下游产品,带动相关配套企业发展,实现关联行业市场主体增长2022年底,工业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经开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公用事业组:推进全县供水、燃气、热力等相关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结合“五城联创”,积极实施智慧城管、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物业管理、城市文明提升工程,进一步放宽供水、燃气、热力等相关行业市场准入限制;建立供水、燃气、热力等相关行业跟踪服务保障机制和对外服务平台,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规范公用事业发展各方主体行为。到2022年底,全县供水、燃气、热力等公用事业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公用事业中心;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能源局)

(五)商业服务组:推进全县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狠抓市场建设,提高城乡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租赁商务等市场承载能力,扩大现有商圈、商街消费辐射能力。按照“东拓、西延、南控、北改、中优”十字方针,高起点谋划县城商业布局,主城区打造为城市更新示范区,奥家湾片区打造为兴县对外开放的东部门户,蔡家崖新区打造为彰显兴县魅力的旅游休闲区和高品质生活区,全方位优化全县商业结构。积极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新业态、新模式、品牌连锁商贸企业落户本县。重视新经济、新业态商贸企业培育,发展农村便利店连锁,不断增加经济发展活力。到2022年底,商业服务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商务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交通运输组:推进全县交通运输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充分发挥公路、铁路运输优势,加强交通基础设施衔接,整合城乡交通运输资源,推进城乡、农村班线客运网络的有序对接,培育多式联运市场主体,全面提高运输质量和效率。到2022年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环境保护组:推进全县环境和公用基础设施管理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推进绿化提档项目、配套绿化工程、生态治理修复工程、河道治理工程守护蓝天碧水净土开展“清河”专项行动,实施水质自动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推行节能减污降排,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县城出租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车紧密衔接工业发展实际需求,引导产业布局进一步优化。到2022年底,全县环境保护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八)房地产业组:推进全县房地产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围绕创造更加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加大房地产市场土地供应力度;加强县城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科学完善管理,为全县房地产市场开发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实现房地产业数量倍增,鼓励县外优质房地产企业落户兴县。依法、规范、有序、高质量推进全县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实守信、规范服务,在数量倍增的基础上突出质量倍增。到2022年底,房地产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

(九)教育组:推进全县教育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进一步强化全县基础教育建设水平,大力提高普惠民办园覆盖率,建立财政投入、举办者投资、幼儿家长缴费的多元化投资机制,拓宽普惠幼儿经费筹资渠道,为广大居民更多享受公益普惠学前服务创造条件。同时,加大督导督查力度,切实巩固和深化全县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成果;对于新出让小区用地和新开发小区,实现“四个同步”,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建设同步完成、同步使用。到2022年底,教育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教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

(十)卫生和社会工作组:承担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加快发展民办卫生医疗事业发展,提高民办医院医疗服务水平;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机构2022年底,全县卫生行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医疗集团、县中医院)

(十一)文旅组:承担文化和娱乐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

推进措施:通过股份合作、资源整合等方式,延伸产业链,重点培育、扶持竞争力强的龙头文旅企业;以市场为导向支持有实力的旅行社向品牌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和专业团队与兴县涉旅住宿企业建设运营;培育名店名菜,展示兴县特色美食文化,形成规模化、连锁化的市场体系;推进“文化科技+创意+旅游”融合,打造一批文化演艺、实景演艺、庭院演出、原生态民间艺术表演等文化演艺新业态;引导和支持医疗机构、运动俱乐部、教育机构等参与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开发运营。到2022年底,旅游产业市场主体增加20%。(牵头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二)宣传引导组:承担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工作

推进措施: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和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市场主体倍增政策及成效,让市场主体倍增和各项惠企利民政策广而告之、深入人心;要精准开展入企入户宣传,通过面对面解读、点对点答疑,让市场主体熟悉掌握政策、用好用足政策;要把市场主体倍增的好政策作为招商引资的靓丽名片,让外来客商和重点招商对象知晓政策,加大投资力度。(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融媒体中心)

同时,县行政审批局要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扩大告知承诺制使用范围,进一步提升企业资质审批规范化、便利化水平促进个体工商户倍增培育。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要持续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改革,不断优化市场准入服务,提高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税务、金融等相关部门要持续推动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持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普惠金融支持县人社局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落实“个转企”优惠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就业服务机构、创业孵化机构为个体工商户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切实开展“三个一批”活动,培育“兴县技工”和“晋绥风味”两大特色劳务品牌,通过“筑巢引凤”培育市场主体规模数量质量。

三、要素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兴县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市场主体倍增行动的总体谋划、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制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和工作制度,推动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规范、协同、高效运行。

(二)服务保障。一是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力度。施金融服务民营企业“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定融资服务方案。实施小微企业简易开户服务,鼓励引导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账户服务费用。建立完善政企协作机制,开通市场主体贷款便捷通道,鼓励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市场主体培育。二是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凡依法保留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各部门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项目,全面落实目录清单制度,按规定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水电气、电信、交通等公用事业领域的价格监管,持续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加强对涉企收费“最后一公里”的监管。认真落实针对中小微企业的各项降费优惠措施三是提供高质量用地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全流程电子化网上交易,“标准地”出让全部采取“地证同交”。科学设置规划、环境、能耗、经济等四大类指标,完成“标准地”地块“七通一平一围墙”(道路通、给水通、电通、排水通、热力通、电信通、燃气通、土地平整及围墙搭建)等工作,让企业“拎包入住”。四是优化环评流程。进一步拓宽项目环评承诺制改革试点,豁免部分项目环评审批手续。加强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入区建设项目环评编制内容。优化小微企业环评手续,简化排污许可管理,科学化执法监督管理。五是推行柔性执法。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县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局队合一”体制,深化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制定完善包容免罚清单,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推行告知教育,引导承诺整改,施行首次免罚。

(三)机制保障。建立联系人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分组分工制度和定期通报制度。联系人制度,即要求各行业指导组分别确定1名联系人,负责与领导小组协调联络相关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请组长召集或指定副组长召集各成员单位负责人通过联席会议方式研究解决;分组分工制度,要求各行业指标组责任单位针对本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发展实际,进一步明确配合单位,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牵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统筹推进本行业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定期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全县市场主体倍增指标完成情况,对工作中行动迟缓、敷衍塞责、弄虚作假、不能按时完成计划指标的予以通报批评。

(四)考核保障。市场主体倍增指标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年末对各乡镇承担的市场主体倍增任务进行考核,推动各区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加大招商力度,强化务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确保全县市场主体实现倍增目标;12个行业指标组负责的市场主体倍增情况纳入专项考核,由市场主体倍增行动领导小组进行考核。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开展“三提三转”专项活动为契机,大力弘扬真抓实干、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干部抓落实的能力和意识;全面深化“13710”工作制度,将重点任务、重点改革、重点项目列入系统督办,以项目化、清单化方式狠抓落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完成;用好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行业内市场主体做强做优,实现市场主体数量质量同步倍增,全方位推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跨越新台阶!

附件:1.兴县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2.兴县市场主体倍增2022年度培育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兴县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大力开展好市场主体建设年活动,深入实施市场主体倍增一揽子政策,确保“十四五”全营商环境全面创新提升、市场主体倍增目标顺利实现,更好服务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县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工作领导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梁文壮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马兴勇县政府副县长

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成 员:刘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富唐县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

王旭军县委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张建华县委宣传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梁云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王建珍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长

张建平县财政局局长

王志辉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雪鸿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慧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薛建伟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憨迎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局长

张建兵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和平县林业局局长

李志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亚荣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局长

孙利军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县教育科技局局长

贾广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温永明县能源局局长

闫建平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王亚东县融媒体中心主任

陈天狮县医疗集团院长

贾永平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行政审批局局长王建珍兼任,副主任由政府办公室主任高潮和县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政务服务中心主任梁永兵担任。

、机构设置

县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行动领导组的领导下,成立4个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人员按照“硬抽人、抽硬人”的原则从各乡镇、单位抽调,初步考虑20人左右,后续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调整。

(一)综合专班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联络、会议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各小组工作;负责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任务清单梳理、汇总、分解工作;负责综合性材料起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组长由政府办主任刘伟同志担任。

(二)宣传专班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宣传报道、辅导培训等工作;负责编发工作简报,复制推广先进经验,宣传推介典型做法;负责对抓落实过程中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的配套制度办法;收集汇总企业群众办事创业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和诉求,提出解决方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组长由宣传部支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张建华同志担任。

(三)督导专班

主要职责:负责跟踪指导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各项政策措施及任务推进落实,协调解决推进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负责核查督办影响企业群众就业创业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件、突出问题;负责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工作;负责研究提出向有关部门移交涉纪涉法问题线索的建议;负责与政府办公室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组长由县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张富唐同志担任。

(四)考核评估专班

主要职责:负责每月排队通报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重大改革推进、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等情况;负责研究制定考核工作办法、组织实施考核、提出奖惩建议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组长由组织部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旭军同志担任。

、工作机制

(一)清单管理机制

督促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对照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政策文件涉及本区域、本单位的任务,逐项进行“六定”(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进度、定责任、定标准),分别建立“四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和结果清单),实行矩阵管理、挂图作战、精准施策、挂账销号,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兑现到位。

(二)定期调度机制

建立“单月会商、双月研判、季度调度”制度。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明确1名科级联络员,梳理汇总工作进展情况,每月10日、25日向工作专班报告。专班组长每单月3日前召开协商推进会议,落实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掌握各领域各行业工作进展。专班组长每双月3日前召开分析研判会议,研究分析阶段性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征集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重大问题;专班每季度首月3日前向领导小组报告全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进展,政府每季听取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推进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审议重要政策、解决重大问题等建议,进展缓慢或者季度排名靠后乡镇、单位向领导小组作专门汇报。专班可根据工作实际或者受领导小组指派,不定期进行重点工作调度和专项工作调度。

(三)工作通报机制

每月对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工作落实进度促进市场主体发展相关指标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预期目标任务完成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重大改革推进情况、重点工作序时进度等进行通报。定期编发工作简报,报送领导小组并印发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对推进落实中的重大事项、重要情况视情况不定期通报。

(四)督查督办机制

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对委、政府议定事项、领导小组交办事项、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推进工作不力或者推诿扯皮问题,以及落实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政策不到位等典型问题,分类建立督查督办台账,督促指导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及时办理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向领导小组专题汇报并及时反馈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

(五)责任追究机制

加强与纪委监委、委组织部等单位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问题处理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进落实不力、进度滞后的进行约谈,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的,向有关部门移交相关问题线索。

(六)考核激励机制

建立“季评估、年考核”制度。每季度对全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形成评估报告报领导小组。每年年初对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上一年度推进落实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等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并建议组织人事部门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压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本地域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主要领导靠前指挥,一线推进,建立抓落实的专项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有序推进。

加强经费保障。工作专班办公设备购置费、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宣传费等,参照直机关单位标准纳入财政预算,由财政局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