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1 11:17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研究决定:
刘旭耀任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虎军任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晋利任县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慧武任县政府信息和金融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闫建明任县创建卫生城市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佳任县教育科技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弓雪峰任县城乡建设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康辉任县发展和改革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田宝平任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慧洞任县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小斌任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薛柳艳任县综合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 伟任县项目推进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白小勇任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建兴任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亚军任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高 磊任县发展研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勇军任县发展研究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永明任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魏玉胜任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兵则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赵 伟任县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明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试用期一年);
胡世珺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建磊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张虎军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保安全监管部副部长职务;
王文兵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规划和经济发展部副部长职务。
涉及改革的事业单位,改革前任命的科级职务自行免去,不再行文免职。
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