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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职责

 时间:2018-07-27 10:55       大    中    小     

兴县安监局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管理职责

 

为进一步推进兴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工作,尽快健全完善生产安全应急预案体系,不断提高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兴县安监局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备案的管理力度,重点抓好县局直管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工贸等行业企业的预案备案工作。

一、是指导督促企业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生产安全实际,制订出切合实际、具有较强针对性和操作性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各环节、各岗位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衔接。要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订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

二、是通过严格的审查,确保企业的应急预案真正深入到关键岗位,真正涵盖了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真正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真正实现了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三、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的规定,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加强企业应急预案管理情况检查,推动企业不断提高预案管理质量。

四、是督导企业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五、是督导企业建立和落实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认真组织演练总结,科学评估演练效果,客观分析问题与不足,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并向安监部门书面报告演练情况。

六、是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88号令)的具体要求,认真履行备案程序,严格组织备案审查,认真做好备案登记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