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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关于对《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生产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的解读

 时间:2019-06-19 11:29       大    中    小     

 文件链接: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生产经营秩序集中整治的通知

(一)方案编制背景

根据省打击取缔黑加油站点专项行动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汾渭平原“黑加油站点”联合攻坚行动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成品油市场的经营秩序,确保成品油市场安全运营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面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依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和《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成品油市场集中整治。

(二)时间安排

2019年4月中旬至2019年10月中旬

(三)整治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成品油零售企业,流动加油车,企业自

备加油站、油库(罐)、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土炼油”。

(四) 整治内容

1.对成品油经营企业证照进行检查。

对证照不全或未及时进行年检、换证的成品油经营企业,责令在规定期限补办和完成年检、换证;逾期未办理的,相关部门责令其整改;非法经营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成品油经营企业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对照有关部门关于成品油经营标准的规范要求逐项进行检查,对手续不全的企业,依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对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进行检查。

对未经批准、违法违规建设的加油站,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商务厅等部门关于全省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建设加油站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7号)要求进行处理,所在地人民政府作为主体责任单位,对其实行有效监管,严格杜绝经营。

(五)整治目标

通过整治,全县成品油经营市场安全隐患得到消除,安全管理得到加强;未经审批建设、经营加油站行为得到遏制,违法违规加油站得到彻底查处;各类成品油企业手续齐全、依法经营,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六)工作要求

县直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各自依据的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对辖区内所有成品油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特别对本辖区非法建设运营的“三黑”(黑加油站、黑加油点、黑加油车)等从事成品油销售运输和非法流动售油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摸底,并依法给予查封取缔。各乡(镇)长是辖区内集中整治的第一责任人,各乡镇要严格将检查责任落实到人,于4月 10日前将整治方案报县领导组办公室,5月25日前书面汇报整治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