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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1-18 12:00       大    中    小     

 

乡镇人民政府、县食安委各有关单位:

现将《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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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10

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汾阳市“三无”“散酒”突出问题协调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酒类市场监管,切实保障全酒类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吕梁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91号)的要求,县食安委决定在全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 个月的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和“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采取“两断三清”措施,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大

力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全面摸清无证生产酒类作坊底数,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三无散酒”销售、非法添加、“前店后坊”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酒类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有力净化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确保春节期间酒类产品安全,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二、时间安排

2019年1月至2月底。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区域:城市、农村、酒类作坊聚集区、“前店后坊”的酒类经营聚集区等。

(二)重点对象:酒类产品无证生产加工者、“三无散装酒”销售者、“三无散装酒”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生产的酒类经营者、酒类生产企业等。

(三)重点问题:

1、无证生产加工白酒、配制酒;

2、散装酒经营企业生产加工酒类产品;

3、借委托生产之名生产经营自制酒类产品;

4、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物质勾兑白酒;

5、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

6、以次充好、掺杂使假制售假冒名优白酒,以液态法或固液法白酒冒充固态法白酒;

7、酒类生产企业使用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原酒;

8、超许可范围生产白酒、配制酒等。

四、整治形式及措施

(一)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监管责任网格划分,细化监督检查任务,明确监管责任人,充分发挥乡镇食安办和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贴近靠前优势,深入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摸底排查。对无证生产加工酒类产品、非法添加、制假售假窝点要登记造册,建立监管档案,详细记录生产加工地点、负责人、品种、设施设备、原辅料、库存产品、产品流向等情况;对“三无散装酒”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酒类委托生产经营者、酒类生产企业要查清其基酒来源,是否从合法渠道购进原酒,是否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记录制度。同时分析研判辖区内食品安全风险状况,切实做到底数清、现状准、情况明。

(二)县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全面实施监督检查。在摸底排查和风险研判的基础上,由食安办牵头,组织食药、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公安、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对无证酒类作坊严格实行“两断三清”处置措施,切断生产用电用水,限期10天内清理处置原辅料、生产设施设备、相关产品,确保不具备生产能力,不储备原辅料及相关产品,彻底关停和取缔酒类生产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不留残余、不留隐患。对生产“三无”及假冒伪劣酒类产品、逾期未按时清理、仍继续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惩。对获证酒类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要列出问题清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全面排除风险隐患;对非法添加、违规标注、超范围生产、非法渠道购进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立案查处,予以严厉打击。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长:王亚荣  食药监局局长(食安办主任)

副组长:尹建斌  食药监局副局长

   工商局副局长

郭七何  食品药品稽查队队长

    公安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队长

白五全  县经信局副局长

 员:樊建军  食药监局食品股股

        尹志伟  县公安局科员

        白寨儿  工商局市场秩序规范股股长

        刘玉华  县经信局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办办公室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无证生产酒类作坊是导致食品安全事件的重大隐患,也是多年来食品安全监管的顽疾,更是媒体关注的焦点。此次专项整治是省市场监管局机构改革后督办的重要工作。当前正值市县机构改革重要节点,而且春节将至,食品安全进入高度敏感期。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狠下决心坚决取缔无证生产酒类作坊,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结合辖区实际,制定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成立专门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部门责任,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确保整治效果。

(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惩违法犯罪行为。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组织协调公安、各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坚持问题导向,保持高压态势,大力度、深层次、全方位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问题线索,认真研究发现的问题和情况,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处罚到人”的规定,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制假售假、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三)注重宣传报道,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措施、进展情况、整治成效,主动邀请媒体参与集中整治,加大对制假售假、无证生产加工等典型案例、大案要案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广泛宣传举报奖励规定,畅通12331、12315举报热线,激励广大群众、消费者、社会各阶层积极参与投诉、举报、维权和监督检查,广泛拓展案件来源信息,大力营造社会共治的浓厚氛围。

(四)实行周报制,按时上报相关情况。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进展情况,于每周10点前向食安办书面及电子版上报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和《无证生产酒类作坊统计表》,食安办收集汇总后将上报市食安办。于2月24日前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安排部署、主要措施、检查企业、发现问题、案件查处、取缔无证生产、典型案例、其他工作成效等情况)。

集中整治期间,如遇重大情况,请及时上报。

 

附件:1、《酒类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周报表》

2、《无证生产酒类作坊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