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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两节期间”、“你点我检”专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一期)

 时间:2022-03-11 09:52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切实保障节日期间食品安全,我局组织开展元旦、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两节”和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食品安全。“你点我检”食品抽检活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公众在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和监督作用,我局主动征集和检测公众关注的食品及项目,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将公众关注的食品及项目进行专项监督抽检。现将监督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本期公布166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糕点、罐头、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7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0批次,合格样品166批次。

合格样品166批次,具体为:

1.饼干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

2.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指标。

3.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二氧化硫残留量、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4.豆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5.糕点7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丙酸及其钠盐、钙盐(以丙酸计)、富马酸二甲酯、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纳他霉素、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酸价(以脂肪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

6.罐头1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商业无菌、糖精钠(以糖精计)等指标。

7.酒类5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醇、酒精度、纽甜、铅(以Pb计)、氰化物(以HCN计)、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指标

8.粮食加工品20批次,检验项目为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

9.肉制品6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镉(以Cd计)、铬(以Cr计)、氯霉素、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胭脂红、总砷(以As计)等指标。

10.乳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蛋白质、三聚氰胺、酸度、脂肪等指标。

11.食糖5批次,检验项目为二氧化硫残留量、还原糖分、螨、色值、蔗糖分等指标。

12.食用农产品58批次,检验项目为恩诺沙星、氟苯尼考、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氯霉素、沙丁胺醇、氟虫腈、联苯菊酯、水胺硫磷、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铅(以Pb计)、涕灭威等指标。

1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苯并[a]芘、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酸价(KOH)、乙基麦芽酚指标。

14.蔬菜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阿斯巴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纽甜、铅(以Pb计)、三氯蔗糖、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

15.水果制品5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铅(以Pb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等指标。

16.糖果制品10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大肠菌群、酵母、菌落总数、霉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等指标。

17.调味品19批次,检验项目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挥发酸(以乳酸计)、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盐)(以对羟基苯甲酸计)、菌落总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总酸(以乙酸计)等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局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

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市民,采购食品时,要选标识齐全、包装完整、感官性状正常且在保质期内的食品。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不购买未经检验检疫的肉类及来源不明的肉制品。节日消费要保存证据及时维权,购买、消费食品后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电话12345进行举报。

附件: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附件2 兴县合格信息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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