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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住建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1-01-29 11:45       大    中    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以下简称《办法》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政办20211号)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县住建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统计数据时限为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2020年本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遵循“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对政府信息进行属性选择和保密审查,既保障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能够顺利公开,又确保不应公开的政府信息不被公开。全年共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条。

    2、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没有收到要求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发布的内容具有时效性,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准确及时的反映各项工作动态。

4、平台建设

优化栏目页面设置,多运用列表、超链接等方式呈现相关内容,避免因信息量大而杂乱无章。要优化栏目检索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要优化栏目下载功能,在丰富可下载格式的同时,通过现代技术手段防止篡改伪造。

5、监督保障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的信息,不得传播不健康信息,建立信息上网复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更改,及时撤出不符合规定的信息,造成影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1

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

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县政府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今后我局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改进:

1. 要进一步健全制度,明确责任。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必须长期开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将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建立责任制,使各股室、直属单位按照各自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地配合开展此项工作;在健全制度,完善内部监督考核的同时,还要通过各种形式,及时听取和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 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特例”的总原则,遵循“谁制作、谁公开”,严格按照要求,除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发布的其他政府信息外,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

3. 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梳理住建局工作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4. 继续提高网站服务功能。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全文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提高网上服务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