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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14 22:5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财政局
根据《兴县县委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的批复》(兴农组发[2023]2号),经研究,现以兴财农[2023]187号文件从我县第一批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晋财农[2023]124号)中下达农业农村局4965万元,分别用于绿色谷子种植产业3287万元;绿色高粱种植产业1438万元;优质蔬菜种苗项目240万元。
现予以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358-6322361
兴县财政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