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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着力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时间:2022-03-25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兴县244个行政村、9社区(蔚汾镇8个,蔡家崖1个)完成了“两委”换届工作,我县对新一届村、社区班子组阁进行了认真研判,严格按照“一升一降一优化”(学历提升、年龄下降、优化班子结构)标准配齐班子,以实现社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全面提升。共选出“两委”干部1198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比38.4%,35岁以下的占比27.5%。通过换届,选出一批高学历、年轻化的“两委”干部,使我县乡村振兴工作有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我们认真总结治理实践经验,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目标,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体系、模式、保障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突出以人为本理念,积极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要将基层群众的需求作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发力点,将政法、信访、行政执法等社会治理力量相对整合,打造基层社会治理的坚强堡垒。二是加快提升“四位一体”建设的协同化水平。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的基层社会治理的举措,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积极探索符合兴县基层情况的治理模式,问计于民,打响基层善治的兴县经验、兴县品牌。

二、不断夯实基层基础

一是不断完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的体制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必须社会宣传为引导,形成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治理格局,聚焦重点解决发展瓶颈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村、社区等基层“细胞”延伸。二是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到社会治理。仅仅依靠政府部门难以完全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只有在更大半径内动员更多的社会成员和社会力量,才能从根本上维护好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筹集社会公益资金等多种多样的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基层事务性工作和服务职能,积极参与和服务社会基层治理,优化治安政务服务。三是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依托“雪亮”工程,逐步将城管、交通、住建等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公共视频监控接入110指挥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深度融合网格化服务管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阳光信访三大信息平台,深化平安视联网建设,建立起“互联网+社会治理”的“一网通管”格局,做到实战中管用、基层干部爱用、群众感到受用,全面提升驾驭全局治安能力。

三、积极探索社会治理新模式一是深入拓展“党建+”模式,依托基层党建工作,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村、社区党建要结合“网格化”管理,逐步形成“小网格、大党建”基层党建工作格局,探索“党建+社会组织”“党建网格员”等联动工作模式,逐步完善公共服务模式,最大限度将党的组织和工作延伸到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二是创新精准化服务模式,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米”。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目标。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对一般人群、特殊人群、重点人群,精准分区分类服务管理。在医疗、教育、交通、养老等群众关心关注的民生领域,创新方式方法,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的基础上,逐步健全完善各项救助制度提供精准化社会服务,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米”。三是实现技术智能化,以科技主导基层治理。科技从来都是基层社会治理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要准确把握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和规律,用科技推动社会治理理念变革、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升网格化服务管理的科技含量,利用好网格化联动指挥平台、大数据等手段,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化、智能化水平。

四、加强党员发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将思想觉悟高、政治素养好、工作积极向上、自律自强的入党积极分子吸纳为发展对象,为党的建设和基层治理事业发展提供新鲜血液,提升基层党支部的活力。比如从在校大、中专(或高中)生和初中毕业生及农村年轻、有知识、思想先进、帮带力强、群众口碑好的群众中发展培养,不断为党员队伍注入新的血液。积极落实党内关怀激励机制,使党员干部、党员群众成为群众脱贫致富、建设新农村的带头人。

五、加强教育,全面提升农民素质

依靠群众力量,发挥群众智慧,增强公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与能动性,做到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通过多元主体协同共治,让治理成果惠及每一位社会成员。从人人有责的角度来看,必须进一步培育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公共性。农民素质不高,是影响当前各项工作主要因素,加强农民教育是农村发展根本出路。要应用好政策宣传、科技培训等教育手段,全面提升农民知识文化水平。

六、强化投入保障。一是明确专项资金

要明确设立基层治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资助、以奖代补等方式,激励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社会治理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资金适用范围、扶持方式、使用原则、法律责任等,通过政策导向和资金倾斜,激励各方积极参与,提升社会治理质量和公共服务效益。(贾浩珅)

兴县定规矩强监督保基本

持续抓好物业管理服务

兴县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现代化小区的有关要求,以发挥业主委员会自治作用为基点,以破解难题为重点,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强化物业服务企业监管,逐步形成良性互动的物业治理格局,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构建物业住宅小区治理新格局。

一、下沉管理服务,推进物业管理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1压实主体责任。在各乡(镇)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物管会”),并办理备案手续;监督业委会、物管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建立业委会换届审计制度;审核维修资金使用申请,监管小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指导物业承接查验,督促项目有序交接,监督物业服务企业规范管理和使用小区公共资产;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及时解决住宅物业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和信访问题,充分发挥乡(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促进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2强化社区组织协调职能。组织建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问题,建立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调解矛盾纠纷;协助乡(镇)对业委会(物管会)履职情况、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

3落实管理部门职责。县住建局、自然资源、公安、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消防等部门受理投诉举报,依据规定的工作职责查处物业服务区域内违章搭建、违规饲养动物、擅自改变住宅性质、消防设施器材故障或损坏短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及消防车道、擅自侵占小区共有部分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县城市管理、通信管理、能源管理、广播电视等部门依法督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运营单位落实对产权范围内物业服务区域内相关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责任。

4加强物业管理人员配备。配备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在社区配备或聘用物业管理专管员,协助乡(镇)开展物业管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等具体工作。

5强化社区联动联防。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管会)、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及居民个人养犬等登记报备工作,积极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配合派出所化解矛盾纠纷、排查安全隐患和收集发现犯罪线索等。有条件、有需求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司法行政部门指导下依法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引导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居民矛盾纠纷;鼓励乡镇依托社会专业力量,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职业化、专业化,提升调解成功率和被调解人的满意度。

6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依托12345热线、随手拍、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数字城管平台健全投诉事项办理机制。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鼓励业主积极参与小区共建共治,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区单位共同参与居住社区治理,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二)加强业委会(物管会)建设,提高住宅小区自治能力

1.加强业委会(物管会)组建。各乡(镇)牵头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业委会(物管会)组建、换届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对已交付专有面积过半的住宅小区提交筹备业主大会所需资料,组织指导筹备首次业主大会,组建业委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终止前期物业管理。严把业委会组建的人选关、审核关,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选业委会成员,打造“红色物业”“红色业委会”,并纳入乡(镇)党组织统一管理,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2.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进一步明确业委会(物管会)职责范围,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行使一定额度内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支出、住宅专项维修金(以下简称维修金)使用等权利;可通过聘请专职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薪酬标准;维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解决业主合理诉求

(三)分类指导各方统筹,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

1.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按照2021年12月开展“城区无物业管理小区清零行动”,20224月城区物业管理基本实现全覆盖,2022年底县建成区达到80%以上,2023年底达到90%以上的目标。组织推动业委会(物管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接管;暂不具备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通过社区居委会托管、社会组织代管、业委会(物管会)自管等方式,逐步实现物业管理全覆盖。

2.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健全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与专业运营单位的协作配合加强人员车辆管理,定期巡检和养护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做好绿化养护,规范垃圾投放、清扫清运,打造优秀物业服务项目;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建立微型消防站,健全消防管理制度,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时发现、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健全薪酬制度和员工激励制度,引入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不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3.推动物业行业发展。住建局负责完善物业服务标准,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通过出台行业自律公约、从业行为规范等,开展业务培训的方式,促进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扶持部分信誉好、专业化程度高、服务能力强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挥品牌示范带头作用。

4.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组织物业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开展物业从业人员、消防设施操作员等职业技能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和技能水平。各物业主管部门要定期组织开展“最美物业人”宣传选树活动,增强从业人员荣誉感和归属感。

5.完善物业价格形成机制。充分认识物业服务价格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本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根据服务标准和物价指数等因素动态调整,提倡酬金制计费方式。督促各物业主管部门要公布物业服务清单,明确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前期物业和保障房物业服务收费,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推动发展生活服务业,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需求

1.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以“山西数字房产”为依托,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采集住宅小区、楼幢、房屋、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停车等生活服务数据,对接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共享城市管理数据,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

2.推动住宅小区管理智能化。鼓励物业服务企业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为支撑,开展小区智慧物业服务;在电梯、消防、给排水等重要设施设备布设传感器,实现数据实时采集;建立事件部件处置权责清单,明确处置业务流程和规范;在小区周界、出入口、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安装智能设备,提升小区技防智能化水平。

3.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要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向养老、托幼、家政、文化、健康、房屋经纪、快递收发等领域延伸。物业服务企业可通过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提供定制化产品和个性化服务,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探索“物业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整合线上线下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行、助医、助洁、助购、助急等便捷养老服务。开展养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务业务的,可依规申请相应优惠扶持政策。

(六)强化物业服务监管,规范物业服务市场秩序

1.优化市场竞争环境。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登记注册和行业监管信息实时共享,强化企业监管服务效能。探索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资格管理制度、物业服务合同和项目负责人备案制度,完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引导业委会(物管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建立企业失信惩戒制度,对严重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物业服务企业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清出市场,对已经开展物业服务的,按照《民法典》等规定经业主同意后予以解聘,推动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

2.建立服务信息公示制度。设立物业服务信息监督公示栏,如实公示并及时更新物业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以及物业服务投诉电话、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收费项目和标准、电梯和消防等设施设备维保单位和联系方式、车位车库使用情况、公共水电费分摊情况、物业费和业主共有部分经营收益收支情况、电梯维护保养支出情况等信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家政、养老等服务也应对外公示,按双方约定收取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公示收费项目以外的费用。

3.完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充分应用“山西数字房产”平台信用评价系统,根据合同履行、投诉处理、日常检查和街道意见等情况,依法依规采集信用信息,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定期公开信用评价结果。推进信用星级认定工作,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强化信用信息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