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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县公安局违规办理户口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时间:2023-12-20 19:35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公安局

为贯彻落实吕梁市关于打击违规办理户口等违法犯罪相关问题的工作安排,全面清理解决当前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严密和规范户口登记管理制度杜绝户籍管理人员违规办理户口问题,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在全县开展违规办理户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严格户口审批程序,堵塞户口管理漏洞;认真查摆户口登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坚决阻击户籍民警违法违规办户办证问题;严密监管手段,着力健全完善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想为的预防机制、不能为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户籍管理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违规办理户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清理一人多户、多证问题;全面核查派出所办理出生登记、户口迁入、户口迁出省外、漏登补录、恢复户口等业务,注意发现空迁、虚假户口等问题线索;全面核查居民身份证件业务办理信息,及时发现查处骗领、冒领、冒用他人户籍信息办理身份证等违法违规问题;全面清理17周岁以上未办理居民身份证件人员信息,努力实现全县户口登记管理的零重户、零发案、主项数据零差错,维护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的法律严肃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唯一性和权威性。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违规办理户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取得成效,特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兴县公安局局长钟连山任组长,分管副局长王喜平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为成员。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由治安大队长白鹏任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重点类型户口清查工作

1.全面复核户口业务档案,重点对2000年以来迁入户口、主项变动户口逐一核查原始材料,主要材料遗失或关键依据不全的,要重新进行审核;对仅有迁入、迁出操作,无实际迁移行为和凭证的空迁户口要进行重点清查。

2.全面清理以下8类户口:17周岁以上无照片人员、未成年人立户(户主)人员、历史照片不一致人员、一人户、集体户、空挂户、漏登补录户口、重复户口。

3.全面清查核实17周岁以上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户口:积极动员引导群众尽快申领身份证。工作中发现死亡、出国境定居等应销未销户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注销户口;确实查无此人的,立即注销户口。

(二)全面开展派出所历史户籍档案整理工作

本着“对历史负责、对群众负责、对个人负责”的原则,以“便于查找、便于利用”要求为目的,扎实开展户籍档案集中整理规范工作。一是要将2000年以来的历史户籍业务资料按照出生、死亡、迁入、迁出、变更(更正)、分户立户、注销等项目,分类并妥善保管户口登记相关材料;二是要将各类证件、证明等纸质材料按照办理的年、月、日顺序分门别类装订成册,做到内容完整、装订规范、妥善放置、长期保存。所有历史户籍档案的分类、排列、编号采用《公安派出所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或本单位要求的统一格式、统一要求、统一整理装订、入柜,并对所需要的封皮、目录表按照统一格式制作、打印,实现户籍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全面开展户籍业务监管巡查机制

1.加强受理环节的事前监管。各派出所在受理因错误注销重新登记户口以及为18周岁以上无相片人员办理身份证时,要认真审核有关证明材料,比对采集的人像信息,确认无误后办理。

2.加强审批环节的事中监管。对于因各种原因错误注销后重新登记户口的,及时将相关人员信息通过山西省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的部级人口信息人像比对功能进行比对,根据比对结果逐条核实,确认无误后进行审批。

3.加强系统的事后监管。各派出所要对本辖区办理的户口事项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审批责任,及时发现漏洞、不断完善机制、提高防范水平。

(四)全面落实“人像+指纹”多维认证登录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制度

各基层派出所要严格执行人口信息系统“人像+指纹”多维认证要求,坚决杜绝使用相片、指纹膜等方式违规登录行为的发生。凡发现辅警或其他人员使用民警相片和指纹膜登录人口信息系统办理户口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不仅要依法查处当事人、追究户籍民警的责任,而且要严肃追究派出所所长的责任。山西省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对所有访问建立了完整、详细的操作日志,确保所有操作行为可审计溯源,后台会定期进行抽查,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行为。

(五)全面开展宣传发动,积极受理群众举报

1.加强社会宣传。向办事群众宣传违规办理户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引导群众主动拒绝违规办理,如实反映自己或周围人员存在或知晓的违规户口问题。

2.认真受理举报。要充分运用违规办理户口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平台等方式,发动、鼓励群众举报违规办理户口、身份证线索,随时受理群众举报。对接到的群众举报线索,要逐一登记建档,逐一组织核查,逐一向举报人作出反馈。

3.公开办事制度。将各类户口、居民身份证业务的办理条件、时限、程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督导检查,通过明察暗访、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推动问题整改,不断促进办事秩序持续好转。

五、步骤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12月22日)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派出所所长积极安排部署,具体负责,户籍民警具体落实,深入排查违规办理户口、身份证等问题线索。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设立投诉电话、举报信箱、电子邮箱及群众现场举报接待场所,请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户口清理整治工作中来,征集持有、使用虚假户口或虚假身份证以及其他违反户口管理规定的问题线索。认真梳理线索问题,建立台账,实行销号制度,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二)清理整治阶段(12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

依托山西省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对18周岁以下与户主系非直系亲属关系、独人独户、挂户、集体户人员等数据进行筛选,对存疑的户口,组织民警逐一核查。全面复核历史户籍档案信息,对迁入、迁出及主项变更等业务户口的卷宗资料进行全面复核,认真核查户口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户口审批程序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政策规定,手续是否完备,与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存储信息是否一致等。对其中存在问题的,要逐条进行登记,认真进行调查。

历史户籍档案整理工作同时进行,集中2个月时间清理,于2024年1月31日前完成。

(三)整改验收环节(2024年4月21日至2024年5月底)

清理整治工作结束后,启动户口清理整治数据检查机制,各派出所对清理完毕的各类档案、数据、资料汇总成册,严把质量效率关。结合本地在户口清理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剖析,找出症结,采取措施,堵塞漏洞。落实户籍民警轮岗、群众投诉备案、终身责任追究、离任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同时,建立一级对一级负责的上下监督机制,完善派出所户籍业务办理内部监督机制。突出抓好成果转化、持续整改、建章立制、总结评估,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派出所要切实加强对此次户口清理整顿工作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抓好落实。要切实做到思想上绝不懈怠、工作上绝不放松、问题未解决绝不放过。选调责任心强、业务精通的户籍民警强化对基层业务的指导和监督。要加强对全市户籍业务骨干的培训力度,通过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加强业务骨干指导户籍民警的能力。

各派出所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中,要分类建立台账、档案,保留工作痕迹,要及时将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报回户政科,与户政科加强沟通反馈,强化信息报送。按时于每周五中午12时前报送周工作总结,每个阶段结束后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专项行动结束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工作中有重要工作情况请随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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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予以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