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政办发〔2018〕54号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各相关企业:
《兴县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兴县2018年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县清洁取暖改造工作,持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根据《2018年吕梁市环保攻坚行动计划》(吕政办发〔2018〕19号)和《吕梁市区及周边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吕政办发〔2018〕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为重点,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充分考虑现实条件,推进集中供热,因地制宜,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全面实施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冬季清洁供暖工程,进一步加强散煤污染治理。
二、工作目标
加快冬季清洁供暖集中供热、煤改气工程实施进度,确保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5000户冬季清洁取暖工程任务。
三、实施区域
2018年我县冬季清洁供暖工程主要以“集中供热”和“煤改气”两种方式进行,目前确村确户的范围5000户,其中:集中供热3500户,煤改气1500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集中供热项目
本着城区供热全覆盖的目标和分步实施逐年推进的原则,采用燃气锅炉集中供热今年重点实施以下区域:
1. 蔡家崖乡柳叶沟供热站工程。供热任务:630户。
2. 南通片区供热站工程。供热任务:166户。
3. 西滩坪供热站扩网工程。供热任务:850户。
4. 杨玉春供热站扩网工程。供热任务:220户。
5. 兴盛家园供热站(燃煤锅炉改造)工程。供热任务:550户。
6. 玲珑苑供热站扩网工程。供热任务:360户。
7. 东关中学供热站扩网工程。供热任务:724户。
(二)“煤改气”项目
1. 康宁镇花子村。改造任务:150户,实施液化天然气(LNG)点供。
2.蔚汾镇枣沟。改造任务435户,采用管道供气。
3.蔚汾镇河儿上村。改造任务100户,采用管道供气
4.蔚汾镇东关村寺塔梁。改造任务311户,采用管道供气。
5.蔡家崖乡蔡家崖村。改造任务:100户,采用管道供气。
6.蔡家崖乡张家梁村(二期移民房)。改造任务:50户,采用管道供气。
7.蔡家崖乡北坡村(二期移民房)。改造任务:46户,采用管道供气。
8.瓦塘镇瓦塘村。改造任务:52户,采用管道供气。
9.瓦塘镇沙沟庙村(移民新村)。改造任务:162户,采用管道供气。
10.瓦塘镇龙儿会村。改造任务:94户,采用管道供气。
四、任务分工
(一)集中供热改造
城市建成区及周边村镇可优先考虑集中供热覆盖改造,由县供热公司牵头负责,所在乡镇政府配合实施。
(二)“煤改气”供热改造
实施“煤改气”供热改造的供气企业必须主体合法,依法合规经营,持有《燃气经营许可证》,具有安全服务保障能力。本着“气源充足、就近接入”的原则,“煤改气”供热改造采用管道气为主、液化天然气(LNG)为辅,最终实现“煤改气”管网全覆盖。改造方式以单户取暖为主,可同时实现取暖、炊事,供暖设备采用壁挂炉的方式进行。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全县“煤改气”供热改造实施方案。燃气公司作为实施主体,要加强与当地乡镇政府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逐村逐户研究确定改造方案,细化每个环节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责任人,倒排工期,提前统筹,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三)城区商户改造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法接入集中供热的商铺,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替代方法采取就近接入的原则,宜电则电、宜气则气。
五、补贴政策
(一)集中供热改造
加快热源和供热管网扩容改造、最大限度扩大集中供热面积,集中供热全覆盖工程费用结合本地热源开展相应的集中供热扩容工程,工程建设资金由县政府自筹或采用BOT模式解决。
(二)“煤改电”供热改造
电网改造资金由市、县两级政府与电网公司三家筹集,市、县两级政府共补贴总投资的30%(2万/户),电网公司负责总投资的70%(2万/户)。
居民“煤改电”用电取暖设备费用,市、县两级政府每户补贴最高不超过2.4万元,不足部分由用户承担。
对“煤改电”供热改造后的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每个采暖期每户补贴用电费用最高不超过2000元,补贴期限暂定为三年(2018年—2020年)。
(三)“煤改气”供热改造
对燃气公司,市、县两级政府按改一户0.8万元给予补贴。该补贴包括一、二次管网敷设、路面开挖恢复、燃气采暖设备、燃气灶具的配套和安装等费用。燃气公司负责相关设备的采购,并对设备安全运行予以保障。户内采暖系统的改造费用由居民自行负担。
实行“煤改气”供热居民,采暖季燃气居民用气价格不执行阶梯气价。每户居民每个采暖季由市、县两级政府给予1元/m³的气价补贴,每户补贴最高不超24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自行负担。
电网改造和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费及运行费由市、县两政府按照50%、50%分担补贴。
(四)清洁煤过渡补贴
城区原煤销售点全部取缔,一律不准销售。城区范围内涉及的居民用煤,全部使用清洁煤。居民使用清洁煤只承担普通煤市场价,清洁煤差价由政府全部承担。
六、组织机构
为确保清洁取暖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清洁取暖工程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永胜 政府副县长
高海清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裴文杰 县政府办主任
张建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茂 县经信局局长
田左玉 县发改局局长
王憨迎 县环保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贺相平 县国土局局长
王佼平 县安监局局长
吕东彦 县执法局局长
白小荣 县煤炭服务中心主任
薛建伟 县审计局局长
白书平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史怀勇 县交通局局长
高荣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平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赵志强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白利民 县供热公司总经理
高秀卿 县燃气公司总经理
霍继平 县电力公司总经理
张继伟 蔚汾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敏 蔡家崖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志辉 瓦塘镇人民政府镇长
白永军 康宁镇人民政府镇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住建局局长王慧平兼任。
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监委办。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