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93752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2〕31号 | 发文时间:2022-10-11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10-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
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开展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是“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体现,也是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务实之举。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清零办开展关于建立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长效机制的统一部署,做好“清零行动”“下半篇文章”,按照省清零办《关于开展清零行动回头看的通知》(晋房屋登记清零办发〔2022〕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秉持“人民至上”理念,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实事”为目标,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立健全协作高效的体制机制,制定出台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做好“清零行动”“下半篇文章”,着力健全长效机制,实现“清零行动”常治长效,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保障全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全县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工作理念,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不断完善“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系统功能,监管制度不断健全,信用体系不断完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主体更加规范,市场环境不断净化,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从源头上杜绝办证难问题,更好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三、加强领导
为保证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的长效机制取得实效,成立兴县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秩序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的领导小组, 名单如下:
组长: 马兴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 钟连山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高秀忠 县人民法院院长
赵 鹏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成员: 刘 伟 县政府办主任
张富堂 县纪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贾广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梁云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辛瑞丙 国家税务局兴县分局局长
王建珍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白改芹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贾广田兼任。
四、工作要求
充分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解决出现的难点、堵点,优化工作流程,精简环节要件,加强信息共享,加强协同监管、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风险防控。提升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实现各阶段、各环节的无缝对接。
五、工作任务
(一)全面推行“地证同交”“房证同交”改革
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全面开展我县“地证同交”“房证同交”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推动不动产登记服务便民化。顺利实现交房与领证零时差、零等待的无缝衔接,从原头上解决从拿地、交房到领取证书时间长的问题。交房即交证,为业主提供便利,也为房地产企业提供了助力,为房地产市场注入了活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向着更健康、更规范的方向发展,真正做到“让职能部门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路,让群众不跑路。”
(二)进一步推进“多测合一”“多规合一”
县行政审批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其他相关单位配合,推进新建商品房测绘事项“多测合一”,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结果互认、成果共享”,实现各部门管理信息和成果数据的互联互通、互认互用。
(三)加强项目监管,遏制新增问题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在建工程项目监管,及时发现超占土地面积、超规划许可等问题,及时发出整改通知,确保不再发生任何与许可不一致的情况,杜绝新问题的产生。严肃查处房地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四)进一步推进综合验收制度改革
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进一步推进综合验收制度改革,将所有规划验收、竣工验收、消防验收、人防验收、特种设备验收等验收事项统一归并为综合验收,进一步优化流程、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避免开发建设企业“带病交房”“违规交房”。
(五)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
通过与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联网对接和业务培训,切实把登记服务延伸至开发企业和金融机构,真正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模式落地,购房者无需到政务大厅就可以选择就近提交申请,实行外网申请,内网审核,拓宽受理渠道,增加办件量。
(六)全面落实新建房网签合同备案制度
全县范围内新销售的商品房,必须不折不扣执行新建房网签合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各类“阴阳合同”、“一房多卖”、违规预售等违法行为。
(七)进一步优化商品房预售制度及要求
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配合,对于新申请预售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提交之前销售的商品房办理登记情况有关材料,便于后续同步启动、配套监管程序;为避免出现超容积率销售、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一码管房”制度改革,在县行政审批部门批准预售前,需要先行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完成楼盘表编制,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对面积、用途进行核定;需要在售房现场显要位置及张贴“五证”的位置,将之前销售的商品房办理登记情况予以公示。
(八)实行建设项目信用惩戒机制
县住建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于2022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建立全流程、全环节、无死角的监管管理体系、“红、黑名单”体系,对于部分久拖未办、群众反映强烈的开发建设单位列入失信名单,并将法人和企业实际控制人列入“黑名单”,推送政府政务信息监管平台,采取约束或者联合惩戒措施。
(九)严厉打击“黑中介”“黑代理”
房产是百姓最重要的资产,办理不动产登记更是事关民生的大事。“黑中介”“黑代理”折腾了群众,破坏了公平,影响了政府公信力。针对“黑中介”“黑代理”“违规中介”“违规代理”“强制代理”等行为分别开展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中介、代理备案或负面清单制度,切实解决群众办证难、办事难问题,确保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十)建立奖励机制
在强化责任约束的同时鼓励创新,宽容失误,要把处于公心和谋取私利区分开来,把主观过错与无过错主体区分开来,把主动担当与问题复杂难以处理区分开来,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媒体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把主动担当干事创业的干部加以表彰和奖励。
【图解】兴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兴县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长效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