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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98778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3〕28号 发文时间2023-09-04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 工作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09-04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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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及省、市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做好全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2023年全县清洁取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夯实前期工作基础、巩固提升改造成果、优化补齐短板弱项、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努力实现城市禁煤区冬季取暖散煤清零、逐步实现农村地区取暖清洁化代替并可持续稳定运营”

二、主要任务

(一)认真落实冬季清洁取暖保障机制

1.规范管理清洁取暖运营主体。由电力、热力、燃气特许经营企业作为供热企业主体,开展特许经营和合同管理,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督”供热运营模式,负责清洁取暖运行、设施设备检修和日常维护保障、能源调度保供、清洁取暖政策宣传、安全教育和舆情处置等工作,集中供热由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煤改电”由县工信局牵头负责,“煤改气”由县住建局牵头负责,节能环保炉具和生物质炉具等分散式取暖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负责。逐步实现清洁取暖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管理,实现可持续运营。

2.做好各类清洁取暖能源保供。根据清洁取暖改造路径和改造户数,结合气候条件、能源供需和能源价格变化等情况,积极做好各类能源保障。“煤改电”要积极做好电力稳定供应,集中供热和“煤改气”要按时签订供用电量、气量合同,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县煤成气资源优势,煤成气开采企业要给予稳价足量的燃气资源保障;要优化合理布置清洁煤供应点和生物质燃料加工企业,采购和储备足量的洁净煤、生物质等燃料,保障群众清洁取暖用能需求。

3.完善清洁取暖改造台账式管理。以居民信息、取暖路径、设备选型、用能需求、补贴政策、运行维护等为主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县、乡(镇)、村和居民四级台账,逐步实现台账管理电子化、信息化。

(二)持续推进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

城市禁煤区(东至奥家湾高速高架桥下,南至南山城镇开发边界,北至北山城区开发边界,西至火车站、利民隧道)实现冬季取暖散煤清零;全县农村分步骤实施,协调推进全县散煤清洁化替代,稳定提升全县环境质量,协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集中供热改造工程。新建晋府壹号、南通2号等10座供热站,对城镇站、兴中站等11个片区管网进行改造,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3万平方米。

2.“煤改电”改造工程。蔚汾镇、蔡家崖乡、奥家湾乡共计实施1240户。

3.散煤清洁化替代

1)城市禁煤区未实现全覆盖的零星区域(含新建住宅未实施改造的、建筑基础设施不具备集中改造条件的、主建筑已改造附属建筑未改造租房户使用的)实施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供热改造蔚汾镇、蔡家崖乡、奥家湾乡共计实施500户,实现城市禁煤区冬季取暖散煤清零

2)高速沿线、国道沿线、省道沿线、沿黄线、县级公路沿线、林区及沿黄区域木材资源相对充足的农村实施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供热改造逐年分步骤推进,2023年实施2500户。

3)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和储备洁净煤1.5万吨、生物质燃料0.5万吨,设置2个集中供应点,向“清洁煤+节能环保炉具”“生物质炉具+生物质燃料”改造用户售卖。需求用户向村委、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购买申请,乡、村两级审核汇总后上报县能源局,县能源局审核批准拉出清单出具相关手续,需求用户携带相应手续到政府设置的集中供应点购买,享受政府价格补贴,每户限购1吨。保障不同取暖路径用户取暖成本基本持平,保障取暖成本不高于上一个取暖季。

相关要求

(一)压实工作职责

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本级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市级资金支持,按照既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全县燃煤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煤质检验工作;县执法局要加强禁煤区管理,严防散煤复燃;地电兴县分公司要根据2023年电网改造需求情况,积极争取省级电网改造资金,确保“煤改电”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及时落实电价补贴

(二)加强整改落实

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对清洁取暖改造工作进行“回头看”的通知》要求,组织专人完善台账式管理,认真分析总结清洁取暖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进行整改,直到问题销号。

(三)强化监督考核

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13710”督办系统予以督办。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并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县清洁办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监督检查。

【图解】兴县能源局关于印发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解读单位:兴县能源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358-632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