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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99982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3〕38号 发文时间2023-10-17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3-10-17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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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吕梁市2021年冬季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吕清洁取暖办发〔2021〕6号)和《兴县环境污染防治暨高速沿线城区周边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兴政办发〔2021〕6号)精神,扎实开展2023年清洁取暖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重要指示和《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精神, 持续推进全县清洁取暖项目建设,实施高速沿线和城区周边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建立健全清洁取暖长效机制,推动全县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深入理解并正确落实“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充分利用我县能源资源优势,综合考虑清洁取暖实际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县2023年清洁取暖工作。

(二)坚持全县协调推进原则。以城区周边为重点,协调推进全县清洁取暖工作。重点推动高速沿线和城区周边散煤清洁化替代工程,稳定提升全县环境质量,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高速度发展。

(三)坚持与民生相结合原则。严格落实“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改造户数,10月31日前改造工程全部完成,确保全县居民安全过冬。统筹安排农村清洁取暖运行补贴,确保农村居民用得好、用得起。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综合考虑农村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等情况,精准施策,保障清洁能源长期稳定供应。深入总结分析,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清洁取暖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完成186户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清洁取暖“煤改气”改造任务。加快农村冬季清洁供暖煤改气改造任务实施进度,确保2023年10月底前完成全县农村冬季清洁取暖改造工程186户改造任务。

四、实施区域

农村煤改气壁挂炉供暖186户。

(一)蔚汾镇程家梁村已有片区,新增5户。

(二)蔡家崖乡蔡家崖村已有片区,新增101户。

(三)蔡家崖乡北坡村已有片区,新增29户。

(四)蔚汾镇石盘头村片区,新增51户。

五、任务分工

“煤改气”壁挂炉供热改造。由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加强与项目设施地乡镇政府的协调配合,共同研究,逐村逐户研究确定改造方案,细化每个环节工作任务、措施,落实责任人,倒排工期,提前统筹,全力加快施工进度,确保任务完成。

六、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职责。县冬季清洁取暖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全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各责任部门要强力推进“煤改气”、改造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县本级资金,积极落实中央资金按时到位,争取更多省、市级资金支持。落实《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既定的资金分配方案及时拨付到位。监督资金使用,做好资金清算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清洁供暖锅炉排放标准,做好全县燃煤锅炉淘汰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落实承压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节能检验检测工作,积极开展煤质检验工作;县综合执法局要加强禁煤区管理,严防散煤复燃。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落实《吕梁市冬季清洁取暖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2018-2021)》要求,加强清洁取暖专项资金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要创新项目建设融资模式,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二是煤改气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由市级补贴2000元/户,县级补贴4000元/户,兴县华盛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自筹2000元/户。

(三)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清洁取暖工作调度会,协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将清洁取暖工作纳入政府“13710”督办系统予以督办。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不力、未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进行通报,并按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监督考核。冬季清洁取暖工作纳入县政府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县清洁办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各部门清洁取暖工作监督检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图解】兴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兴县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煤改气”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