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46765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发〔2025〕14号 | 发文时间:2025-06-06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6-06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党组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领导工作分工通知如下:
梁文壮县长:主持县人民政府全面工作。
贺建强常务副县长: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审计、财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林业、水利、政务公开、外事、台港澳事务、处非、金融、保险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政府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兴勤服务有限公司、县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县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投资有限公司、县水务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县委统战部(侨务工作)、县委编办、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气象局、县税务局、县老促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兴县监管支局、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商行、邮储行、农发行等金融机构驻兴分支机构,人寿保险、人保财险等保险机构驻兴分支机构。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李茂副县长: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国企改革、招商引资、商贸服务、对外贸易、科技、矿产资源、能源(包括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煤炭安全、交通运输、治超保畅、国省道公路和高速公路建设地方协调、铁路建设地方协调、工业大道项目、民政、退役军人事务、人民武装、供销、五小企业、通信、西川职工安置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工信和科技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部分)、县地方煤矿监督管理局、县能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公路和铁路建设兴县协调机构、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供销社、县手工业联社、县工业总公司、县物资总公司、县商业总公司、县外贸公司、县药业公司、盛兴公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县人武部、县总工会、县工商联、县残联、县慈善总会、县公路段、县电力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煤运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县邮政局、华盛燃气公司、中石化(油)兴县经营部、中央、省、市驻兴企业。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马兴勇副县长: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综合执法、土地、市场监管、园林事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土地部分)、县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用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发展研究服务中心、县园林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供热公司。
联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兴县管理部。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张超副县长:负责发展改革、民营经济、大数据、行政审批、政府采购、统计、物价、粮食、重点工程、国防动员、人民防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体育、教育、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改局(县国动办、县粮食局、县民营经济发展局、县数据局)、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政务信息管理局)、县统计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吕梁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县项目推进中心、县大数据服务中心、县电大、县职业中学、县友兰中学、县晋绥国有粮油储备有限公司。
联系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县调查队、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钟连山副县长: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公安、司法、信访、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主管县公安局。
分管县信访局、县司法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武警中队。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王 琰副县长:负责文化旅游、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医疗保障、政务督查、电子商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医疗集团、县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县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县“四·八”烈士纪念馆、县委党校(兴县行政学校、兴县社会主义学校)、县档案局(馆)、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地方志研究室)、县红十字会、县科协、县文联、县新闻出版局、县新华书店。
完成县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说明:此件不属于政策性文件,不作解读。
咨询电话: 兴县政府办公室 6322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