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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兴政发〔2022〕5号 发文时间2022-03-15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2-03-15

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兴县人民政府

                                                                       2022311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农业“特”“优”战略,按照6+1”产业发展思路,着力打造精品小杂粮、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六大全产业链基地,全力推进乡村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基础上,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产业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把握各乡镇农业产业的地域特征、资源禀赋,从本地实际出发,“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突出特色化和差异化,形成“一乡一特一园区”“一村一品一基地”的特色产业格局。

二是坚持科技赋能,平台支撑。坚持科技兴农,以科技为支撑,引进和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实施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加销一体化经营。以发展农村电商为重点拓宽商贸流通渠道,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产业、科技交互联动,引领全县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进。

三是坚持生态为基,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生态环保产业,开发可再生能源,实现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融合,推动乡村农文旅一体化发展。

四是坚持立农为农,链条延伸。紧扣“粮头食尾”“农头工尾”,继续以农产品加工业为重点,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龙头企业发展集加工、物流、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推动种养业前后端延伸、上下游拓展,让农户在全产业链中受益,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

  1. 目标任务

2022年全面推动农业高质高效发展,乡村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具体目标任务为:

(一)精品小杂粮

1.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54.2万亩、产量达到7600万公斤以上,其中重点建设绿色谷子12.5万亩、有机旱作谷子示范基地2.5万亩;建设绿色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基地1.5万亩。

2.创建中国小杂粮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300亩,分别在固贤乡、蔡家会镇开展谷子、高粱、荞麦、冷季豆、热季豆试验示范,引进新品种。

3.建立中国农科院兴县小杂粮研究院和院士工作站。

4.建设中国小杂粮博物馆,年内启动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

5.打造北京首农集团农产品供应基地。

6.在县城周边新建晋西北农产品交易市场。

7.创建和申报晋绥杂粮特色小镇。

(二)现代设施蔬菜

在蔚汾镇、高家村镇、魏家滩镇、瓦塘镇、康宁镇等乡镇建设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200亩,新建日光节能温室100座,春秋大棚30座;改造老旧温室大棚50座。发展露地大田蔬菜3000亩。

(三)生态养殖

依托大象农牧和华科生物科技公司,新增生猪产能30万头、湖羊3万只,肉牛5000头。生猪、湖羊、肉牛出栏产能分别达到100万头、5万只、2万头。

(四)特色经济林

在强化管护和提质增效的基础上,实施孟家坪乡红枣、核桃干果经济林高接换优示范项目6000亩。巩固提升原有水果经济林1000亩。

(五)优质食用菌

重点在奥家湾乡、交楼申乡、固贤乡、蔚汾镇发展食用菌种植,新发展食用菌菌棒200万棒,累计达到500万棒。

(六)高品质中药材

依托兴皖药业有限公司,打造中药材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种子基地10000亩,实施经济林下种植中药材1000亩,提升药材深加工能力。

(七)农产品加工

围绕“粮头食尾”,重点扶持山花烂漫、清泉醋业、嘉恒牧业、亚龙农业等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农产品年生产加工销售收入总额突破4亿元。

(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重点抓好奥家湾现代农业产业园(生猪、湖羊、食用菌、蔬菜、杂粮加工、观光农业)、康宁农业产业示范园(蔬菜、水果)、交楼申食用菌产业园建设和蔡家会镇杂粮示范园区(晋绥杂粮特色小镇)。

  1. 工作重点

(一)以稳产保供为基础,保障粮食和农副产品有效供给

目标任务: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千方百计稳产保供。2022年全县粮食、油料播种面积分别稳定达到54.2万亩、1.5万亩。重点开展“四大行动”:

一是种业基地建设行动。与中国农科院合作建设中国小杂粮种业试验示范基地300亩,选育推广谷子、豆类、高粱、荞麦新品种,打造晋谷21号谷子种子基地3000亩。

二是绿色基地发展行动。大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机肥替代行动,实现绿色发展,打造北京首农集团农产品供应基地。2022年全县建设绿色谷子基地15万亩,建设绿色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基地1.5万亩。

三是功能产品开发行动。深化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积极引进新技术,着力开发小杂粮功能食品、亚麻籽油功能食品、功能食醋(苦荞、小米)等系列产品精深加工项目,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促进小杂粮产业特色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四是区域品牌打造行动。创建杂粮特色小镇,打造晋西北杂粮交易市场,创建区域公共品牌、农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继续加强外宣推广兴县小杂粮,充分利用“旅游电商”等新渠道新业态,打响“兴县杂粮”品牌。

扶持政策:一是种业试验基地,由中国农科院专家组和县农业农村局具体制定小杂粮种业试验示范项目实施方案,政府予以资金支持。二是基地种植补贴,绿色谷子基地:政府负责提供优良种子、有机肥、配方肥;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基地:政府负责在优种和肥料等方面予以补贴;有机旱作谷子示范基地:政府负责提供优良种子、复混肥及推广生物菌剂、机耕技术环节上给予适当的补贴;基地生产的绿色有机谷子和种子由农产品加工企业订单回收。三是认证奖补。认证有机、绿色产品20个,每个主体认证首个产品奖补4万元,每增加1个产品再奖补1万元,由市、县两级予以奖补。四是撂荒地复耕复种奖补,对种植大户或新型经营主体复耕复种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奖补50亩。五是创建杂粮特色小镇和晋西北杂粮交易市场,政府予以资金支持。

标准要求:一是选择符合绿色、有机生产环境要求的适宜区域,各乡镇严格按照绿色、有机杂粮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动员农户实施,确保落实粮食种植面积并全部通过绿色、有机认证。二是种子基地要建立田间生产、种植、管理档案,达到种子生产要求。三是产业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发展原则。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和中国农科院种业试验合作项目并实施;负责农资采购和技术服务指导;负责落实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和农产品宣传;规划建设杂粮特色小镇和晋西北杂粮交易市场;落实对龙头企业开发功能食品的奖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资发放和落实播种面积。

(二)以稳产保供、带动就业为目标,狠抓现代设施蔬菜基地建设。

目标任务:一是新建日光节能温室100座、钢架大棚30座,提高本地蔬菜供给能力。二是对全县范围内可利用的温室和大棚进行提质增效,改造老旧温室和大棚50座,有效提高原有蔬菜设施利用率,同时吸纳部分群众就业。三是为设施蔬菜基地和大田种植农户发放优质种苗300万株,发展露地蔬菜3000亩。同时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对蔬菜基地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对基地蔬菜质量自检,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扶持政策:一是蔬菜种苗采购以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价格,按照60%予以补贴;二是新建的标准化日光节能温室、钢架大棚,必须集中连片达到10座以上,实施主体为镇(村)经济合作联(总)社的按照建设成本90%予以补贴,其他经营主体按照建设成本的70%予以补贴;三是老旧蔬菜温室基地提升改造,按照改造成本的40%予以补贴。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蔬菜种苗采购,日光温室、大棚建设技术服务指导和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并组织项目实施。

(三)以生态环保、规模养殖为方向,推动生态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雁门关生态交错带建设,推广草畜配套、生态循环、品种改良等关键技术,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集中打造湖羊、商品猪、肉牛三大养殖基地。重点推进生猪、湖羊、肉牛产业发展,全年新增生猪产能30万头、湖羊3万只、肉牛5000头,累计达到生猪出栏产能100万头、湖羊出栏产能5万只、肉牛出栏产能2万头。

扶持政策:一是对新建合规合法的规模养殖场,政府优先在三通一平、金融扶持、粪污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予以扶持;二是对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继续加大保险支持力度,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加大生猪生产扶持力度,推动生猪生产能力恢复。对新建的育肥猪场和种猪场“三通一平”按照新建圈舍面积给予200㎡奖补;对规模养殖场配套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符合环保要求的,按照建筑成本50%予以补贴;对新建种猪场每头能繁母猪补贴200元。四是打造全省湖羊养殖基地。继续按照“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由嘉恒牧业有限公司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按照“三固定五统一”方式,发展湖羊养殖。对标准化湖羊养殖场,“三通一平”按照新建圈舍面积给予150㎡奖补,且在贷款贴息方面予以支持。五是对标准化肉牛养殖场,“三通一平”按照新建圈舍面积给予150㎡奖补。

标准要求:新建养殖场手续合规合法,育肥猪存栏100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1200平方米以上;种猪存栏50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湖羊基础母羊存栏100只及以上,圈舍面积300平方米以上;肉牛存栏10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600平方米以上。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畜牧产业项目审批、技术服务指导和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

(四)以品种改良、区域发展为重点,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2022年实施核桃、红枣经济林高接换优6000亩。实施水果经济林提质增效1000亩。

扶持政策:一是对干果经济林高接换优补助2600元/亩。二是土地流转补贴。农业企业、合作社按政策要求集中连片流转农户经济林地100亩及以上,进行水果经济林提质增效的每亩补助200元。三是对新发展的水果经济林,经营主体为村经济合作总社的补贴苗木费1100亩(亩成活率46株以上),其他经营主体补贴苗木费660亩(亩成活率46株以上)。四是政府出资培训一批懂经营管理的技术团队,从品种改良、高接换优、深耕、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方面提供跟踪服务,做好技术保障。

标准要求:一是强化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管护。要对红枣、核桃园深耕、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及高接换优等进行标准化管理。通过连续三年的管理,实现每年增产20%以上的目标。二是新发展的水果经济林须集中连片且规模在50亩以上,玉露香梨树种要求地径3厘米、4条分支以上、25厘米土球。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林业局负责农业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经济林高接换优补助的落实;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干果经济林地流转补贴政策的落实;县林业局负责干果经济林技术服务培训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果经济林技术服务和培训指导及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以技术带动、强化管理为抓手,促进优质食用菌产业效益提升。

目标任务:依托现有的食用菌种植、加工企业,重点抓好菌棒质量、菌棚标准化、食用菌深加工、春秋菇和夏菇相结合的生产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我县现有食用菌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加大菌棒制作、出菇管理、产品深加工等技术研发力度,推动食用菌产业效益提升。今年计划在蔡家崖乡柳叶沟移民点、交楼申乡、奥家湾乡、东会乡、固贤乡等食用菌基地发展食用菌500万棒。

扶持政策:一是香菇菌棒补贴。农户种植每棒补助2.5元;二是羊肚菌、赤松茸种植补贴。发展羊肚菌、赤松茸经济效益好的主体,政府每亩分别给予补贴3000元、6000元;三是菌棚、菌架、冷库等配套设施建设补贴。按标准要求建设的经济合作总社按照建设成本的90%补贴,其它经营主体按照建设成本的40%予以补贴;四是对带动基地发展能力强、与农户利益联结紧密的龙头企业、合作社,政府从技术服务、标准化生产、深加工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五是开展食用菌保险,政府按照保险保费的80%予以补贴,剩余部分由农户自行解决。

标准要求:一是香菇菌棒规格15cm(直径)×58cm(长),原辅料配比需达到“木屑78%、麸皮20%、其它(石膏、红糖等)2%”。二是在运作机制上,采取“公司基地农户”股份合作经营或合作社、农户独立经营模式,股份合作经营要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合作社、农户独立经营的由公司统一提供优质菌棒并负责技术服务和产品统一回收,农户负责出菇管理。三是食用菌种植规模必须集中连片达到20亩以上。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菌产业技术服务指导和验收工作;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申报实施。

(六)以标准化引领、基地带动为导向,打造县域高品质中药材道地品牌。

目标任务:依托兴县兴皖药业有限公司引领带动,通过村经济合作总社流转农户耕地,采取“龙头企业合作总社农户”的模式,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板蓝根、苦参、柴胡、黄芪等道地中药材,打造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道地中药材种子繁育基地1000亩,发展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9000亩。同时,要统筹抓好近三年种植的多年生中药材田间管护。

扶持政策:一是中药材种植补贴。道地中药材种子繁育基地,对承载主体每亩奖补1200元;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9000亩,对承载主体种植一年生中药材每亩奖补800元,多年生中药材每亩奖补1000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种子、肥料、人工、机械费用等补助。二是“一村一基地”中药材项目补植补造验收达标后,按照原有补助政策执行。三是土地流转奖补,对通过土地流转实施的,每亩奖补200元。

标准要求:一是中药材种植遵循适度连片、规模发展的原则(每片必须达到50亩以上)。二是道地中药材生产管理,严格按无公害中药材标准化生产要求种植。三是依托引进的中药材生产加工企业,实行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订单回收产品。四是建立中药材种子繁育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田间种植管理档案,实现带动农户参与,达到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药材基地验收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

(七)以六大农业产业为基础,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目标任务:鼓励各乡镇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围绕精品小杂粮、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六大产业,重点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休闲旅游、农村电商等产业。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着力打造奥家湾现代农业产业园、康宁农业综合示范园区、交楼申食用菌产业园区、移民安置点产业园和晋绥杂粮特色小镇。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发展。将符合要求的乡村休闲旅游项目纳入科普基地和中小学学农劳动实践基地范围。

扶持政策:一是县政府继续对园区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优先对发展前景好、经济效益可观、带贫益贫强、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予以扶持;奥家湾现代农业产业园,由兴县现代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由政府统筹解决;交楼申食用菌产业、康宁农业综合示范园区提质改造、晋绥杂粮特色小镇、易地搬迁安置产业园区建设所需资金由政府统筹解决。二是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种植、养殖等涉农产业购买的保险,保费由县财政和农户按照比例承担,降低经营风险。三是县政府将组织考核验收,强化产业项目的利益联结和绩效管理,对运行良好、增收效益明显的经济合作总社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及职责: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园区、基地技术服务指导、协调和验收工作;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经济合作总社考核和奖补;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产业保险业务的承保;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申报实施,考核管理。

(八)持续强化龙头企业扶持,推进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园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挥土地综合效益,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进一步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年内培育国家级龙头企业1户、省级龙头企业2户、市级龙头企业3户、县级龙头企业5户。带动全县农产品加工量达到3万吨左右,销售收入突破4亿元。继续完善招商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国家、省级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发展种、养、加项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

扶持政策:一是对吸纳村民就业、签订帮扶协议、订单回收、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本地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引进的龙头企业,按相关程序予以金融支持,对龙头企业贷款按照同期银行基准利率进行贴息。二是对本地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合作社新建或新增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以上的,对引进的省级以上龙头企业新建或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的,均按新增固定设施总投资成本价的40%予以奖补,最高奖补金额不超1000万元。三是进一步加大县域农产品名牌创建奖补力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小杂粮、中药材、畜产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每创建1个区域公共品牌补助10万元,每认证1个圳品补助20万元。四是对通过土地流转实施产业项目的家庭农场、能人大户、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每亩奖补200元,托管服务奖补按上级文件标准执行。五是对新引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政府负责从项目用地选址、手续办理、金融贷款方面全程服务。六是对2022年度新增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奖补20万元户、省级龙头企业10万元户、市级龙头企业5万元户。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新建或新增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考核验收和区域公共品牌、圳品奖补;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及各金融机构配合开展龙头企业贷款贴息;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和土地托管服务实施项目的奖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县农业农村局、县信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招商引资。

(九)全面拓宽产销对接渠道,加快农产品走出去步伐。

目标任务:一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全国、省、市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加大产品展销、招商引资、农副产品推介力度,提高兴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二是全力开拓大采购商。在深入推进兴县农产品进京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进太原、进高校活动,力争与高等院校、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大采购商建立直接供货合作关系,加快兴县农产品“走出去”步伐。三是加快农村电商发展。采取“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信息”“互联网销售”等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力争今年培育年交易额500万以上的农业电商企业10个,带动发展各类农业电商经营主体20个。四是强化营销广告宣传,加强外宣推广兴县杂粮、红枣、陈醋等特色优势产品,提高兴县农产品的知名度。五是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

扶持政策: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加政府组织的省内外展览会、博览会,参照县财政关于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给予差旅补助。鼓励企业和合作社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在市级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5万元个,在省会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10万元个,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15万元个。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龙头企业进行农产品宣传、展销、推介;电商中心负责农产品线上销售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列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年终采取“乡级全面验收、县级抽查复核”的办法,严格组织考核。各乡(镇)人民政府是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由乡镇长、分管农业副乡镇长,1-2名工作人员,组成乡村产业发展专班,具体负责产业发展规划、协调等相关任务分解及资料上报工作。要采取签订责任书、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等形式,将全年目标任务落实到村、到户,确保目标任务高标准完成。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结合工作职责发挥好协调指导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

(二)强化政策保障

在落实国家、省、市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将进一步强化金融支农力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拓宽信贷投放渠道,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县财政要把乡村振兴产业的发展资金列入优先保障领域,为乡村振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三)提高技术服务

一是大力推进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创建,重点在标准体系制定、标准推广培训等方面支持奖补。二是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的科技合作,实行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科技培训在一线基地生效。三是加大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积极邀请山西农大、省农科院专家教授对农业农村干部、农村领路人带头人、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进行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等专题培训,切实做到特色产业实施区域、实施农户全覆盖,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提供技术支撑。四是全面推进“三队”包联服务和推广使用现代农业新技术,大面积推广绿色、有机杂粮“精量播种、机械化收割”,马铃薯“一晚三深”、起垄覆膜,设施蔬菜出苗壮秧、秧苗抗寒和农作物秸秆还田等新技术,进一步推动乡村农业产业发展。

(四)强化项目推进

各乡镇要紧紧围绕农业特优战略,结合本乡(镇)资源优势,积极创新思路,培育精品小杂粮、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产业标杆项目。每个乡镇必须培育1个具有本乡(镇)特色的乡级产业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要发挥好部门联动作用,强化服务,指导办理项目选址用地、环保等手续。县委、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县产业发展观摩现场会,对全县农业产业发展进行经验交流。

(五)强化舆论宣传

在县电视台开辟乡村产业振兴宣传专栏,选塑一批农村创业成功的好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参与乡村振兴,增添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动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

包乡镇县级领导和县直单位负责人要定期深入所包乡镇和村,督促、检查乡村产业发展情况,研究解决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县委农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要对重点项目实行一月一研判调度、一季一考核通报、半年一现场观摩,年终一总结交账制度。对任务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要通报批评;对推进有力、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给予表彰。

附件:2022年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及粮油总产量计划任务分解表.wps

【图解】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兴县2022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