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32672 | |
发文字号:兴政发〔2025〕6号 | 发文时间:2025-04-30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兴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行动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3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兴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兴县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为持续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为引领,紧紧围绕农业“特”“优”战略,着力打造精品小杂粮、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六大全产业链,全力推进农文旅融合发展,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在确保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的基础上,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为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产业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学把握各乡镇农业产业地域特征、资源禀赋,从兴县实际出发,“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合理布局六大全产业链。
(二)坚持科技赋能,平台支撑。坚持科技兴农,以科技为支撑,强化与科研院校合作引进和培育人才,实施种业振兴战略,大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机具、新模式,实施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产业、科技交互联动,推动全县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进。
(三)坚持生态为基,绿色发展。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培育生态环保产业,开发可再生能源,实现保护与开发、传统与现代融合,推动乡村农文旅一体化发展。
(四)坚持延链强链,融合发展。以“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为方向,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龙头企业发展加工、物流、销售为一体的产业体系,让农户在全产业链中受益,实现一二三产业协调融合发展,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
(五)坚持联农带农,持续增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强化产业发展联农带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企业扶持政策与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通过提升经营主体发展水平和带动能力以带动农户发展生产、吸纳农户务工就业、促进农户共享资产收益等多种方式带动脱贫户增收。
三、工作重点
(一)以稳产保供为基础,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目标任务:2025年全县粮食面积稳定达到56.26万亩、大豆种植面积稳定在5.8万亩、油料播种面积稳定在2.8万亩,大豆玉米复合种植1.2万亩。以绿色有机发展为方向,持续推进杂粮产业提升发展行动。
一是种业基地建设行动。持续深化与中国农科院作科所的科技合作,加快杂粮良种繁育、品种适应性种植和种植技术革新,发展杂粮种业试验示范基地200亩,杂粮种业适应性试验种植基地1.8万亩,有机旱作杂粮标准化种植基地1万亩。集中开展种植技术示范,谷子、豆类、高粱、荞麦新品种推广试验。
二是绿色基地发展行动。大力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有机复混肥替代行动,建设绿色谷子基地13万亩、绿色高粱种植基地7万亩。
三是大豆油料扩种行动。全力完成大豆和油料种植任务,大豆、油料种植面积分别达到5.8万亩、2.8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达到1.2万亩。
四是功能产品研发行动。支持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校合作,积极引进新技术,着力开发杂粮功能食品、杂粮预制饭等系列产品,不断延伸产业链条,促进杂粮产业特色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
五是杂粮品牌提升行动。围绕兴县农特产品区域公共品牌,继续打造“兴县杂粮”“兴县陈醋”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经营主体申请“三品一标”,逐步形成“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品牌体系,实现品牌赋能产业升级。继续加强宣传推广兴县杂粮,充分利用“旅游+电商”等新渠道新业态,打响“兴县杂粮”品牌。
扶持政策:一是政府对杂粮种业试验示范基地、杂粮种业适应性种植基地和杂粮有机旱作基地予以资金支持。二是政府对绿色谷子和高粱基地提供优良种子、肥料实物补贴。三是对发展大豆和油料生产实施主体予以奖补,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按总任务每亩奖补400元,统筹分配;对大豆和油料种植主体均奖补300元/亩。四是对农业经营主体获得农业农村部所属机构认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每个产品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和3万元;获得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每个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五是对恢复粮油生产的撂荒地给予补助,复耕复种粮油作物按200元/亩标准一次性进行奖补。六是对种植农作物面积超过30亩及以上的购买和使用0.01mm及以上的地膜实施主体,每亩补贴30元;对购买和使用0.008mm及以上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实施主体,每亩补贴50元;对回收地膜的经营主体,给予回收地膜每公斤5元的奖补。七是持续打造晋绥杂粮研究院、中国杂粮博物馆、杂粮文化产业园、晋绥杂粮特色小镇、晋西北杂粮交易市场。
标准要求:一是各乡镇政府严格按照绿色、有机杂粮生产技术规程组织动员农户实施,确保完成粮食种植面积。二是种业基地要建立田间生产、种植、管理档案,达到种子生产要求。三是产业布局坚持规划先行、相对集中、连片种植、规模发展原则。四是使用地膜的种植主体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主动回收残膜,否则不予奖补。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和中国农科院种业试验合作项目并实施;负责农资采购和技术服务指导;负责落实农产品认证奖补资金和农产品宣传;规划建设杂粮产业示范园和杂粮特色小镇;落实对龙头企业开发功能食品的奖补;负责落实对实施主体使用地膜的奖补。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落实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的奖补。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杂粮种业适应性种植基地和杂粮有机旱作基地;负责农资发放和落实播种面积。
(二)以就业增收为目标,狠抓现代设施蔬菜园区建设。
目标任务:一是完善康宁镇安家庄村蔬菜园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千城村果蔬保鲜冷链加工项目,持续提高本地蔬菜供给和储存转运能力,带动移民安置点搬迁劳动力就业增收。二是为蔬菜种植农户发放优质种苗500万株,发展露地蔬菜3500亩。三是强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加强对蔬菜基地农药、化肥等投入品的监管,加大基地蔬菜质量自检,确保蔬菜质量安全。
扶持政策:一是绿色蔬菜基地予以种苗补贴,0.6元/株。二是对镇村两级实施的壮大集体经济的设施蔬菜项目和黄花菜种植项目予以全额补贴,其他社会主体实施蔬菜项目按照建设成本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蔬菜种苗采购,日光温室、大棚建设技术服务和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
(三)以生态环保、规模养殖为方向,推动生态养殖产业健康发展。
目标任务:深入推进雁门关生态交错带建设,推广草畜配套、生态循环、品种改良等关键技术,实施规模化、标准化养殖,对建设标准化养殖场的企业、合作社予以政策扶持;持续完善康宁镇苇子沟3000头能繁母猪养殖基地建设和奥家湾乡二十里铺肉牛养殖基地建设,扶持孟家坪乡安月村肉羊规模化养殖场项目和石家吉村林麝养殖等养殖项目,持续规范养殖产业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生猪、肉牛、肉羊、蛋鸡存栏稳定到25万头、1万头、25万只、45万只,鸡蛋产量稳定在0.5万吨左右。
扶持政策:一是对镇村两级实施的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的养殖项目予以全额投资补助,其他社会主体实施的合规合法生猪养殖场、肉牛养殖场、肉羊养殖场、蛋鸡养殖场和林麝养殖场按照新建圈舍面积给予奖补20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且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二是对社会主体实施的以上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三防”堆粪场和化粪池等粪污处理设施的,按照建筑成本价格(依据审计结果)的50%予以补贴。
标准要求:新建养殖场手续合规合法,育肥猪存栏100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1200平方米及以上;种猪存栏50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肉牛存栏50头及以上,圈舍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肉羊基础母羊存栏100只及以上,圈舍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蛋鸡存栏10000只及以上,圈舍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上;林麝存栏30只及以上,圈舍面积1000平方米及以上。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技术服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及养殖用地的审核备案等工作。
(四)以品种改良、区域发展为重点,推动特色经济林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实施核桃、红枣经济林提质增效4万亩,枣树嫁接改良药用酸枣0.5万亩;实施700亩晋蜜梨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推动兴县红枣产业示范园区建设。
扶持政策:一是土地流转补贴。农业企业、合作社按政策要求集中连片流转农户经济林地100亩及以上,进行经营管理的每亩补助200元。二是对在园地上新发展经济林的经营主体予以补贴苗木费。三是支持对原有经济林进行提质增效,实施品种改良、土壤改造、产业道路、水肥一体化、病虫害治理等配套工程。四是对村镇实施的壮大集体经济的经济林项目予以全额支持。五是对经济林管理技术培训方面予以扶持,聘请农大专家培训一批懂经营管理的技术团队,从品种改良、高接换优、深耕、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方面提供跟踪服务,做好技术保障。
标准要求:一是强化经济林提质增效工程管护,对玉露香梨和苹果等经济林基地实施深耕、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及高接换优等标准化治理。通过后续管理,实现每年增产10%以上的目标。二是新发展的水果经济林须符合用地要求,地块集中连片规模在50亩以上,树种规格参照相关技术要求确定。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经济林土地流转补贴政策的落实;县林业局负责干果经济林技术服务和培训指导;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水果经济林技术服务和培训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五)以技术带动、强化管理为抓手,促进优质食用菌产业效益提升。
目标任务:依托现有的食用菌种植、加工企业,重点抓好香菇菌棒质量、菌棚标准化、食用菌深加工、春秋菇和夏菇相结合的生产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我县现有食用菌生产加工龙头企业组建技术专家团队,加大菌棒制作、出菇管理、产品深加工等技术研发力度,推动食用菌产业效益提升。在蔡家崖乡柳叶沟移民点、交楼申、奥家湾、东会、固贤、蔚汾镇发展实施香菇种植400万棒以上,发展赤松茸40亩、羊肚菌50亩。
扶持政策:一是对农户(包括“监测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发展香菇种植项目每棒补助2元,种植羊肚菌和赤松茸每亩补贴4000元。二是对村镇实施的壮大集体经济的食用菌项目予以全额补贴,其他社会经营主体实施项目按照建设成本的20%予以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三是开展食用菌保险,政府按照保险保费的90%予以补贴,剩余部分由农户自筹。
标准要求:一是制定香菇菌棒质量标准,主管部门和乡镇负责对菌棒质量抽检。二是在利益联结机制上,采取“公司+基地+农户”股份合作经营或合作社、农户独立经营模式,股份合作经营要按照现代企业经营管理要求,规范财务运行机制。合作社、农户独立经营的由公司统一提供优质菌棒并负责技术服务和产品统一回收,农户负责生产管理。三是食用菌种植规模必须集中连片达到10亩以上。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菌产业技术服务和检查指导工作;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具体组织申报和项目实施。
(六)以标准化引领、基地带动为导向,推动县域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依托龙头企业引领带动,村经济合作总社、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参与,按照“龙头企业+合作总社+农户”的联结模式,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集中连片的原则发展板蓝根、苦参、柴胡、黄芪、连翘等道地中药材,打造设施标准、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和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5万亩,逐步形成品种选育、基地建设、产地加工、科研推广、仓储物流、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的全产业链发展。
扶持政策:一是对村镇实施的壮大集体经济中药材项目,一年生中药材奖补500元/亩,多年生中药材奖补700元/亩;对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个人主体实施的中药材项目,按照总投资的20%予以奖补,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二是对按要求管护的多年生中药材,从第二年开始,每亩每年补助200元,连续补助两年。三是支持中药材市场主体进行产品认证,通过地理标志登记保护的产品,每个产品奖补4万元。四是对符合GAP种植标准并取得认证证书的中药材种植基地,每亩额外补助300元。
标准要求:一是发展中药材种植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用途管控的要求,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鼓励林地套种和撂荒耕地复耕种植中药材。二是中药材种植适度连片种植,规模发展的原则(每片必须达到50亩以上)。三是中药材生产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和合作社发展中药材产业,负责统一种植规划、统一技术服务、统一订单回收。四是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中药材标准化生产种植管理档案,加强后续管护,确保达产达效。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中药材基地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并组织实施。
(七)以六大农业产业为基础,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目标任务:鼓励乡村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围绕精品小杂粮、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六大产业,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重点实施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和乡村文旅深度融合工程,推进乡村旅游重点村建设,打造6个精品示范村和36个提档升级村。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
扶持政策:一是继续对产业园、产业基地和农文旅融合项目给予资金支持。二是对农民、合作社等发展乡村民宿或农家乐给予支持。三是强化产业项目的利益联结机制和绩效目标管理,对运行良好、增收效益明显的村镇经济合作组织及其他经营主体予以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及职责:农业农村局负责产业园区、基地技术服务指导和协调推动工作;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经济合作总社考核和奖补;相关保险公司负责农业产业保险业务的承保;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申报和组织实施及考核管理。
(八)持续强化对龙头企业扶持,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高质量发展。
目标任务: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支持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农业园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挥土地综合效益,促进农业规模经营,进一步培育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力争年内培育省级龙头企业1-2户、市级龙头企业3户,“晋兴板”上市企业2-3户。带动全县农产品加工量达到5万吨左右,销售收入突破6亿元。继续完善招商政策,积极引进一批国家、省级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引领带动发展现代种、养、加项目,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利益共享的联结机制。
扶持政策:一是通过吸纳村民就业、签订帮扶协议、订单回收、股份合作等利益联结机制的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相关程序予以金融支持,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二是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社新建或新增扩建的固定资产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固定投资成本价的20%予以奖补,单个项目奖补金额不超200万元。三是加大县域农产品名牌创建奖补力度。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对小杂粮、中药材、畜产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工作,每认证1个圳品补助7万元;获得供深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的对接单位,每个奖补10万元。四是对新引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项目,政府负责从项目用地选址、手续办理、金融贷款方面予以支持。五是支持民营企业壮大成长,对“个转企”稳定经营半年以上的,在落实省、市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2000元。对首次升规入统稳定半年以上的中小微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0万元;升规入统后连续2年未退库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5万元;连续3年不退库的,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10万元。对年内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入库的民营中小企业,在省市奖励的基础上,县财政再奖励20万元,挂牌上市后再奖励30万元。对年度达到的国家级龙头企业奖补50万元/户、达到省级龙头企业20万元/户、达到市级龙头企业5万元/户。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新建或新增扩建农产品加工项目的考核验收和区域公共品牌、圳品奖补;对省级农业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按照银行同期基准利率给予贴息;县市场监管局、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负责民营企业发展奖补政策指导和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县、乡人民政府负责招商引资。
(九)扶持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农业绿色高效发展。
目标任务:围绕我县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废旧农膜及废弃菌棒等农业废弃物,坚持就地消纳、能量循环、综合利用的原则,采取政府支持、市场运作、社会参与、分步实施的方式,构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实现农村生态和美、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目标。
扶持政策:对社会企业在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食用菌废弃菌棒加工、禽畜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等方面投入固定资产在300万元以上、生产工艺符合土地、环保政策的项目,按照固定资产总投资的20%给予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落实各项奖补政策;各乡镇负责组织实施。
(十)全面拓展产销对接渠道,加快农产品走出去步伐。
目标任务:一是大力发展会展经济。积极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合作社参加全国、省、市特色农产品交易博览会,加大产品展销、招商引资、农副产品推介力度,提高兴县农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二是全力开拓大采购商。在深入推进兴县农产品进京活动的基础上,组织开展进太原、进高校活动,力争与高等院校、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等大采购商建立直接供货合作关系,加快兴县农产品“走出去”步伐。三是加快农村电商发展。采取“互联网+农业”“互联网+信息”“互联网+销售”等模式,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持续用好县乡村e镇等电商基地,免费为民营企业培训各类电商人才。对电商销售额年度综合排名全县前10名的予以奖励,最高可奖励10万元,最低奖励1万元。加快原家坪物流园区建设,完善物流体系,进一步推动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四是强化营销广告宣传,加强外宣推广兴县杂粮、红枣、陈醋等特色优势产品,提高兴县农产品的知名度。五是开展市场主体倍增行动,鼓励企业和合作社在全国大中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
扶持政策:一是政府鼓励农业企业、合作社参加省内外展览会、博览会,按照展位成本的50%予以补贴。二是鼓励企业和合作社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在县级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2万元/座,在市级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5万元/座,在省会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10万元/座,在北上广等一线城市设立农产品直销店奖补15万元/座。
责任单位及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龙头企业宣传、展销、推介农产品和奖补政策兑现;电商中心负责平台建设、农产品线上销售及电商补贴兑付等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制定产业发展方案,落实产业发展目标,协调推动产业项目实施。将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全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责任单位严格考核。县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财政局、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及其他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密切配合,乡镇人民政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县乡村产业振兴工作专班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贺建强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张 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业局局长
白永军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刘 伟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闫志海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柴芳芳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局长
孙俊生 县水利局局长
裴亚军 县政府信息和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康建华 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主任
孙小丽 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兴泉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白永军局长兼任。
(二)强化政策保障。县政府信息和金融服务中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拓宽信贷投放渠道,加大各项支农贷款投放力度,切实解决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产业发展资金短缺问题。县财政局要把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资金列入优先保障领域,为乡村振兴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要强化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和绩效目标管理,确保项目资金发挥应有的带贫益贫效应。
(三)提高技术服务。持续加强与中国农科院、山西农大、省农科院的科技合作,实行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科技培训在一线基地生效。加大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积极邀请山西农大、省农科院专家教授对农业农村干部、农村领路人带头人、合作组织、种养大户进行新品种推广、新技术应用等专题培训,切实做到特色产业实施区域、实施农户全覆盖,为全面完成目标任务提供技术支撑。全面推广有机旱作技术、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等现代农业新技术,进一步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
(四)加快项目推进。各乡镇紧紧围绕农业特优战略,结合本乡(镇)资源优势,积极创新思路,培育精品杂粮、现代设施蔬菜、生态养殖、特色经济林、优质食用菌、高品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业产业标杆项目。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要发挥好部门联动作用,强化服务,指导办理项目选址、用地、环保等手续,加快项目推进。县委、县政府将适时组织召开全县产业发展现场会,进行观摩交流。
(五)完善利益联结。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多种合作模式,构建龙头企业与集体经济组织、农村群众之间稳固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企业创收和农民增收互惠互利。一是“龙头企业建设经营,直接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模式。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实施农业产业项目,引导支持企业与农户通过订单生产、托养托管、产品代销、务工就业等多种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二是“集体经济组织承建,企业租赁经营”模式。由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建设,企业承租经营,并吸纳当地脱贫劳动力就业。三是“龙头企业建设运营,集体经济组织入股分红”模式。由龙头企业建设并运营管理,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合作社)入股,按照股份方案获取收益。
(六)强化舆论宣传。在县融媒体中心开辟乡村产业振兴宣传专栏,选塑一批农村创业成功的好典型,以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参与乡村振兴,增添乡村产业振兴的新动力。
附件:2025年全县农作物种植面积及粮油总产量计划任务分解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