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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政策解读(七)机关事业人员看过来

 时间:2022-05-12 08:27       大    中    小      来源: 吕梁市人社局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中的老人、中人、新人如何划分

☛老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实施(2014年10月1日)前退休的参保人员。

按照老办法计发待遇,并参加之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中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1日至201512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 (201611日至20161231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11日至20249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新人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上述三类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后续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