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1 16:42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司法局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 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市司法局、市行政审批局和市委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意见》(吕司办〔2020〕87号)要求,根据《关于公布乡镇权责清单厘清县乡关系的通知》(兴办发〔2020〕33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制定《兴县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共兴县县委办公室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