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16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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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医疗保障局
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3号),我局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立联合考核评估小组,对申请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零售药店进行了现场评估,并经局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拟确定为兴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予以公示。
名单如下:
1.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兴县新城首府小区连锁店;2.山西鸿翔一心堂药业有限公司兴县森源华府小区连锁店;3.兴县康泰药业有限公司;4、兴县仁泽堂大药房;5、山西省兴县继祖堂大药房。
如对以上公示单位相关资格有异议,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直接向我局反映。反映时须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确切联系方式,以便回复。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6日--3月22日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8:00
受理电话:0358-6320850
邮箱:xxybjbgs@163.com
兴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