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兴县要闻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4-08-02 10:1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新闻网
7月31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怀勇带队对我县《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副县长张超参加。
检查组先后来到高速东口、南山公园、蔚汾公园、县委党校,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现场询问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我县城区绿化、精细化养护管理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张超向检查组汇报了兴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工作情况,检查组成员与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实地检查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等进行了沟通交流,并就相关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指出,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各相关部门要多渠道广泛宣传《吕梁市城市绿化条例》,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绿化的责任意识,营造全民植绿、爱绿、护绿的良好氛围,实现城市绿化共建共管共享。要严格依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损绿、毁绿、占绿等违法行为,及时曝光反面案例,通过“以案释法”加强警示教育,真正体现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牢固树立园林绿化精品意识,规划建设一批承载文化内涵、传承历史文脉、突出地域特色的园林精品,不断提升城市品质形象,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兴县作出贡献。
记者:白慧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