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4-29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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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山西日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设,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承办各部门报送县人民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
(三)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和执行情况监督、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县直各单位在法律法规实施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负责政府及县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县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承办行政赔偿及行政裁决案件的相关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指导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本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以履行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职责为统领,统筹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体系优化协同高效运转,认真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社会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行政改革,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充分发挥全系统在全面依法治县中的职能作用。
二、2022年工作任务
1、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履职评议。全面表彰“七五”普法,动员“八五”普法工作。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县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好法律“七进”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我局联合县教育局、团县委在全县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提高法律意识,为建设法治兴县打下坚实基础。组织好“12.4”各种法律法规宣传月、周、日活动,全面落实依法治理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实施“智慧司法”强基工程,切实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加快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使用质效,大力推进司法行政相关业务联网共享,探索推进公务员考核系统和智慧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的研发。利用好13710系统、钉钉系统和领导驾驶舱的大数据分析应用;完成好指挥中心、县级视频会议室、市县乡三级远程会见室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3、坚持强基导向,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充分发挥村支“两委”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中的领导作用,指导网格组织、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积极主动参与基层治理,推进建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自治制度。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工作大局高标准完成行政复议试点。
4、抓好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力争创建10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打造1个高标准法治公园和沿黄法治文化示范基地。
5、持续开展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员培训,努力打造一致能干事、敬业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6、持续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把党中央、省委、市关于教育整顿的总体要求作为基本遵循,突出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四项任务”,狠抓学习教育、査纠整改、总结提升“三个环节”,着力抓好律师、公证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建设平安兴县、法治兴县做贡献。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兴县司法局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教股、基层股、法治股、政工股、计财股、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股、法律事务工作指导管理股)及17个乡镇司法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晋兴律师事务所、社区矫正中心。
(二)领导班子及人员构成情况:
我单位领导班子有1正局长,2个副局长,单位编制47人,实有人数44人,退休人员17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资产合计525.62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70.88万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162.55万元,固定资产净值108.33万元,其中(1)土地、房屋及购建物:0万元;(2)通用设备原值:227.59万元,通用设备累计折旧142.11万元,通用设备净值85.48万元;(3)专用设备原值:1.98万元,专用设备累计折旧1.90万元,专用设备净值0.08万元;(4)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原值:41.31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累计折旧18.54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净值22.77万元;在建工程415.25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和上年口径不同,上年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都在定员定额中包含,本年较上年增加1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预算。
(六)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2.7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6.7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维修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99万元),比2021年91.9万元增加30.85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变动影响。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财政拨款预算01万元,比20210年4.41减少,原因为业务需求变动。
(八)其他情况说明
1.车辆情况
我单位机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辆
2.房屋情况
我单位办公用房位于蔚汾镇张家圪埚村,用房面积960平方米,单位自行负责办公楼的水电物业、维修维护管理等。
4.绩效管理情况
我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均已设定绩效目标,并填写《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
(九)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一般公共预算:指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按照现行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事权的划分,经省以下各级人大批准,用于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商业服务业等事务、金融监管等事务、援助其他地区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事务、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等。
7.部门预算:部门预算简单地说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完整地反映一个部门的所有收入和所有支出,即一个部门在部门预算之外,不得再有其他收支活动。部门预算的特点就是改变财政资金按性质归口管理的做法,实行资金收支统管,统筹使用。
第二部分 兴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表(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兴县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收入预算92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20.0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与上年(2021年收入预算614.43万元)相比增加了305.58万元,占比49.73%,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金额较大,如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司法局供热站工程项目等。其中:财政拨款920.0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资金。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总支出920.01万元,比2021年614.43万元相比增加了305.58万元,占比49.73%,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金额较大,如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司法局供热站工程项目等。
1.包括公共安全756.2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0.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1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较上年增加较大,原因为项目支出安排较多,住房保障支出较上年增加,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基数变动,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2.按支出经济分类共920.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10.4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4.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万元、资本性支出117.93万元,与上年(2021年经费分类共614.43万元)相比增加了305.58万元,占比49.73%,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金额较大,如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司法局供热站工程项目等。
3.按支出用途分类,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38.58万元,包括人员指出跟公用经费,与2021年相比(2021年基本支出553.22)增加,主要原因为住房公积金测算基数变动等影响。项目支出181.43万元,与2021年相比(2021年项目支出61.41)增加较大,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金额较大,如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司法局供热站工程项目等。
4.2022年支出预算920.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安排920.01万元与上年(2021年614.43万元)相比增加了305.58万元,占比49.73%,主要原因为本年新增项目金额较大,如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工程款、司法局供热站工程项目等。
5.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和上年口径不同,上年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都在定员定额中包含,本年较上年增加1万元。
6.我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122.75万元(其中:办公经费86.76万元、委托业务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维修费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1.99万元),比2021年91.9万元增加30.85万元。主要因为人员变动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