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3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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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1、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7、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本级党委、人大和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政府下设农村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计划生育服务站。编制数为79人,实有80人,其中在职79人、离休1人。
二、2018年收支决算情况
(一)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决算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0000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50000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元;本年收入决算195227794.35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81013681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4214113.35元;本年支出194503005.57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4788.7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74788.78元、项目支出结转0元。
(一)收入决算
2018年收入决算195227794.35元,2017年收入决算87,921,542.64元,较2017年增加122.05%,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包括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征地拆迁费用600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1850万元、从县级财政扶贫切块资金中下达2018年异地搬迁乔家沟安置项目占地拆迁补偿资金2000万元、2017年度五城联创环境整治资金1200万元等。
(二)支出决算
2018年支出决算194503005.57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81013681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489324.573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79%,主要原因为2018年度包括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征地拆迁费用600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预算指标1850万元、从县级财政扶贫切块资金中下达2018年异地搬迁乔家沟安置项目占地拆迁补偿资金2000万元、2017年度五城联创环境整治资金1200万元等。
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65923721.37元、项目支出128579284.20元。
2018年支出决算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489324.57元。
按支出用途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65923721.37元、项目支出128579284.20元。基本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02767元、国防支出30000.0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9147.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49471元、节能环保支出20824482元、城乡社区支出20352981.80元、农林水支出9544871.97元。项目支出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8000元、城乡社区支出14456751.20元、农林水支出25366532元、交通运输支出5754320元,项目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15年环境整治尾欠款、乡村道路建设、从县级财政扶贫切块资金中下达异地搬迁乔家沟安置项目占地拆迁补偿、解决蔚汾北路失地、失业补偿及遗留问题等。
2、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81013681元,功能科目为城乡社区支出,主要包括棚户区改造工程征地拆迁补偿、棚户区改造项目等。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经济分类: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3493463.35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042852.55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450610.80元;公用经费支出79995861.22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5381209.22元、资本性支出47614652元。
(三)结余决算
2018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774788.78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774788.78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0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支出管理。厉行节约,从业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简称“三公”经费)决算 4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公务接待费 0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2018年初预算“三公”经费0元,乡镇公用经费年初预算按每乡镇60万核算,不具体分配三公经费。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4809.22元,商品服务支出中办公费5408270.44元、印刷费500634.87元、手续费200元、水费21427.50元、电费20080元、取暖费5544.00元、差旅费238136元、维修(护)费8821103.80元、劳务费17081787.2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00元、其他交通费244025.41元,办公设备购置5736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采购支出部门决算总额为0元,年初采购预算0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元,减少率0%。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2018年末,我单位国有资产总额为4,051,334.62元,其中固定资产合计为1,307,897.00元。
(八)、其他情况说明:我单位车辆编制数2实有2辆。办公用房位于兴县蔚汾镇,未超党政府机关办公用房标准。
(九)本单位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情况。
(十)本单位公开数据与批复数据一致。
(十一)公开形式: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xxingxian.gov.cn兴县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
三、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