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7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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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兴县财政局
一二〇师学校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
一、学校概况
山西兴县一二〇师学校是以贺龙领导的八路军“120师”冠名,校名由贺龙元帅夫人薛明生前亲笔题写。是在120师后代、晋绥儿女关注下由兴县县委、政府出资兴建的一所农村九年一贯制义务教育学校。学校位于号称“小延安”的革命圣地蔡家崖,西距“晋绥边区革命纪念馆”不到两公里;用120师部队番号命名,彰显革命文化和红色教育,学校占地面积140余亩,建筑面积76000多平方米,并于二零一五年秋季投入使用,办学规模为八轨九年一贯制学校。
二、学校设置情况
学校现有初中教学班30个,小学教学班29个,教师216人,初中在籍学生1623人,小学在籍1585人,学科教师配备合理、全面实施教师聘任制,除病休教师外,全员上岗。
兴县一二〇师学校共有9个年级组,设8个处室、中心。
9个年级组:小学部一年级-六年级6个年级组,初中部七年级-九年级3个年级组。
8个处室、中心:教务室、办公室、财务室、医务室、阅览室、团委、保卫科、红十字中心。
三、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学校于2015年秋季开始招生运行。办学以来,学校将“团结 勤奋 诚实 感恩”校训精神一以贯之,秉承“立德树人 为老区孩子成长奠基”的办学理念,着力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价值体系,在办学实践中,不断形成“思想引领 全面育人 收获成绩 人民满意”的办学指导思想。
学校弘扬晋绥精神,打造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培养红色接班人,将红色教育、德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有机融合起来,坚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培养什么人,怎么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扶贫政策,让兴县广大偏远地区的农村孩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推动基础教育良性均衡发展,随着祖国脱贫攻坚的伟大胜利,学校将和兴县人民一道对教育精准扶贫作出重新定位:由提供上学机会向提供优质教育公共服务提升,由发展优质办学硬件条件向发展优质师资资源软实力提升,争创一流特色名校,办老区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在人才的培养方面加强校本教研,加强业务学习,加强校本培训,鼓励教师外出培训学习等。为青年教师的成长搭建了专业发展的平台,为一二〇师学校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学校在办学特色上,以课程建设为载体,成立音乐、美术、体育兴趣小组,每周开展舞蹈、器乐、篮球、足球、健美操、乒乓球、书法、绘画等特色项目的训练。在教学管理方面,以课堂教学改革为突破,积极打造高效课堂,大胆尝试开展小组合作学习、探究学习,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302.19万元、支出总计3230.9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9.69万元,增长13.62%,支出总计增加142.2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学生和教师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3302.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02.19万元,占比100%;无其它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3230.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0.13万元,占比87.98%;项目支出420.77万元,占比12.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3302.19万元、支出总计3230.90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449.69万元,增长13.62%,支出总计增加142.29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学生和教师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30.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49.69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是学生和教师人数增加。其中,人员经费1737.51万元,占比53.78%,日常公用经费1493.39万元,占比46.2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230.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2853.40万元,占88.32%;(其中普通教育支出2723.40万元,占95.44%;进修及培训支出50万元,占比1.75%;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80万元,占比2.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98万元,占5.48%;卫生健康(类)支出70.90万元,占2.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13万元,占3.97%;其它支出1.50万元,占0.0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511.25万元,支出决算3230.90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28.66%。其中:
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2511.25万元,支出决算3230.90万元,超额完成年初预算的28.66%,用于教师绩效的发放、学生生活费用及由学生及教师增加所带来的物品损耗的维修维护费用。较2020年决算增加449.69万元,增长13.62%,主要原因学生和教师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0.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34.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1.59万元;津贴补贴192.90万元;绩效工资421.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4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70.89万元;住房公积金128.1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5.86万元;公用经费1072.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2.51万元;印刷费15.97万元;咨询费3.99万元;手续费0.33万元;水费29.27万元;电费48.66万元;邮电费0.17万元;物业管理费179万元;差旅费31.92万元;维修(护)费107.64万元;租赁费15.50万元;培训费85.19万元;专用材料费45.04万元;劳务费196.6万元;委托业务费19.31万元;工会经费46.75万元;福利费37.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01万元。
七、2021年我单位无三公经费。
八、2021年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需对2021年度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类和300万元以上的经费补助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我单位无300万元以上项目和上级专项资金项目,故无需进行绩效自评。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