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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时间:2025-06-17 09:00       大    中    小      来源: 兴县财政局

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会议文件

2024年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565日在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兴县财政局局长   刘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4年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县国有企业数量26个,正常运营9户企业资产总额为803068.7万元,负债总额为258357.6万元,所有者权益544711.1万元(其中:国有资本权益544711.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2.17%。营业收入5358.59万元,净利润-1748.68万元,净利润率为-32.63%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全县国有金融企业资产中驻县国有独资金融企业1户(兴县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国有参股金融企业1户(山西兴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0.19%)。

截至2024,兴县农商银行资产总额988809.24万元,负债总额936032.10万元,所有者权益52777.14万元。2024年实现各项收入36175.03万元,实现净利润1533.80万元;2024年末不良贷款率4.83%,资本充足率11.97%,成本收入比43.50%,资产利润率0.16%,资本利润率3.08%。兴县发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4979.33万元,所有者权益4979.33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490006.6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93666.84万元,无形资产净值766.24万元),负债总额33397.08万元,净资产456609.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2%2024年处置资产1084.54万元。

全县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199232.72万元,其中:政府储备物资276.70万元,公共基础设施187319.67万元,文物文化资产3862.04万元,保障性住房7774.31万元。

全县不可移动文物共计343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86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50处。全县可移动文物共计314件,其中:一级文物12件、二级文物77三级文物172未定级文物53件。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全县国有土地面积37852.34公顷。发现矿产资源26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的有10种,主要矿种保有查明储量分别为:煤炭4610000万吨、铁矿50000万吨、铝土矿26800万吨。煤层气剩余经济可采储量为2603亿立方米。水资源总量16005万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进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所办企业脱钩改革

我县9户国有企业,均已完成企业产权无偿划转程序,并已完成公司出资人变更工商登记工作,按《公司法》规定完善了公司董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同时按照国有企业“三重一大”规定规范公司内部经营管理。

2优化县属国企党的组织建设

对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进行优化调整成立了兴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将兴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兴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投资有限公司等8户国有企业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党支部,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推动了国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妥善化解遗留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把握政策,在依法依规的前期下,逐步消化和解决了部分企业及职工的历史遗留问题。确保了老旧停产企业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1.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提升金融资本监管质效

严格执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国有金融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做好县交投公司、县农投公司投资入股产权登记工作。县交投公司派出董事1名,按照兴县农商银行《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审议董事会、股东会议案,参与农商银行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县农投公司派驻农商银行监事1名,积极参加监事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列席农商银行董事会会议,对农商银行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参与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等。

2.支持发挥地方金融主力作用,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兴县农商银行坚决扛起地方金融主力军的责任担当,扎实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加大信贷供给力度,截止202412月底兴县农商银行贷款市场份额达到49.57%,建立了覆盖全县的198个普惠金融服务站,为全县农户、居民和企业提供身边金融服务。

3坚持内外监督并举,有效防范金融风险

通过县交投公司、县农投公司投资入股助力实现高风险化解工作目标后,持续坚持底线思维、风险前置管控,切实增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风险防控能力。加强对新增贷款、财务基本规范执行领域风险管理和排查,提前采取应对措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建立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做好资产处置工作,印发了《兴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的意见》(兴财资〔202410号)。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三级”规划编制。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已上报省政府,于2024528日获得批复;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全部完成初稿,已开展初审工作;24个村庄实用性规划完成初稿,准备评审,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基本建立。

二是成功申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项目。正在按照编制方案进行工程治理修复。

2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等情况

一是进一步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面推行田长制改革,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全覆盖。截止2024年底,我县耕地保护目标为73.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48.58万亩。

二是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根据整治重点,排查煤矿6家、非煤企业8家、历年来已取缔的私开矿点50余个、私挖盗采易发区6处;发现安全隐患3处,全部处置到位。同时利用自然资源智慧监管平台和对重点矿区安装监控设施进行实时监控,使“人防技防”有机结合起来,震慑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三是优化用地批供结构。2024年全年获批土地88.4805公顷,批复临时用地38.1542公顷,办理预审项目51.395971公顷。全年供应土地8宗,面积72.8086公顷,完成出让金收益22982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企业经营管理

对国运公司及其子公司授权放权事项不清晰;部分国有企业法人治理机构不健全;部分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不强,经营效率低下,业务创新能力不足。

2.国有资产监管

国资监管力量薄弱,专业人才短缺,难以满足日益复杂的监管需求;监管手段相对落后,主要依赖事后监督,事前预警和事中控制能力不足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投资无收益

兴县农商银行202412月底不良贷款率4.83%,优于监管要求5%;拨备覆盖率151.71%,超过监管要求150%;资本充足率11.97%,优于监管要求的10.50%。因非信贷资产存在较大减值准备缺口,不具备分红条件,所以未能进行股金红利分配。

2.不良资产收回返还缓慢

根据2022年、2023年股东会决议,两年内兴县农商行按股东持有股份额的18%返还已收回不良资产份额,其中向县交投公司累计返还已收回股东购买不良贷款1620万元;向县农投公司累计返还已收回股东购买不良贷款10.1925万元,不良贷款回收难度大,投资返还进度慢。2024年还未召开股东会议,未向股东进行不良资产返还。

(三)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1.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

部分单位配置资产管理专职人员难度大,工作弱化;已不能使用设备家具长期积压不处置;已拆除的房产不处置下账;国资系统基础数据更新不及时

2.部分资产权属不清,难以做到应登尽登

已使用在建工程长期不转固定资产;转隶资产管理缺位,如学校、单位已停办或撤销,固定资产未划转接收,存在流失风险。

(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1. 煤、铝资源开采审批难

煤、铝伴生,无法独立开发。又受国家法律和能源政策的约束,煤、铝等蕴藏丰富的矿种开发准入门槛高,审批难度大。

2矿业权登记进度缓慢

兴县区块煤炭及共伴生铝土矿探矿权已经出让,但山西焦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仍然没有开始办理探矿权登记。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措施

(一)改进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1.加强企业经营管理

1)加强制度建设。拟出台《兴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兴县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管理制度

2)推进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拓展业务领域,提高市场份额;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国有企业发展,优化股权结构,完善公司治理。

2.强化国有资产监管

1)创新监管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完善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实现对企业实时动态监管;加强对企业风险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

2)强化企业监督。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监事会改革工作的通知》(吕国资管理字〔202439号)要求,于本年度完成对监事会改革,取消监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

(二)改进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

优化农商银行顶层治理架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与经营管理层的关系,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压实农商银行防范化解风险主体责任,加强风险源头管控,健全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内外部监督和全流程闭环监管,持续增强抗风险能力,筑牢稳健经营根基。

(三)改进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

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提升资产管理效能。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强化日常管理,保证账实相符。加大国有资产宣传培训力度,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强化审批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改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

对于目前存在的矿产资源开发方面影响矿业经济发展的问题,通过积极与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沟通对接,帮助企业加快手续办理,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