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8 16:57 大 中 小 来源: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
各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卫生健康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国发〔2021〕35号)精神,促进我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制定了《山西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此文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