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57282 | |
发文字号:兴政办函〔2022〕7号 | 发文时间:2022-05-13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煤成气增储上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5-13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完成省、市下达我县煤成气增储上产工作任务,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形成上下联动、对接顺畅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成立兴县煤成气增储上产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对全县煤成气行业试行统一管理,综合协调;
(二)研究制定符合我县实际情况的煤成气监管办法,并及时修改、补充、完善;
(三)监督县直各相关单位,将煤成气产业布局、土地利用、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防治、旅游文物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及日常监管纳入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督促有关部门实施;
(四)协调处理生产经营建设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对重大疑难问题和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组织联合执法。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梁文壮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刘 飞 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
李 茂 县政府副县长
马兴勇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
张建兵 县发改局局长
贾广田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温永明 县能源局局长
张建平 县财政局局长
王憨迎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局长
白小荣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慧平 县住建局局长
范兴森 县水利局局长
梁云云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和平 县林业局局长
赵雪鸿 县工信局局长
王建珍 县行政审批局局长
辛瑞丙 县税务局局长
张少伟 圪垯上乡乡长
张雁兵 蔡家会镇镇长
张 景 孟家坪乡乡长
王建文 赵家坪乡乡长
窦 娜 罗峪口镇镇长
乔恩务 高家村镇镇长
贺剑锋 瓦塘镇镇长
丁万贵 中联煤层气公司晋西分公司总经理
吴晓光 中澳煤成气能源有限公司临兴项目部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勘探增储办公室和提升上产办公室。
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负责统筹煤成气增储上产相关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制定下达我县增储上产三年行动计划及分年度计划,推进重点任务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工作激励、考核机制,配合省、市发改委积极开展煤成气勘探开发项目并联审批试点改革。办公室主任由县发改局局长兼任。
勘探增储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煤成气勘探增储工作,组织油气企业落实领导小组下达的增储任务,配合省、市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已有区块扩大储量、新区块探明储量、符合条件的退出区块再入市、“三气”综合开发、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试验等工作,加大勘查投入,及时转采建产,拓展资源储备和利用空间。办公室主任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兼任。
提升上产办公室设在县能源局,负责加快项目推进,督促落实全县煤成气增产工作。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有效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管理,督促企业加大投资力度,对企业增产工作和项目推进情况作出定量评价。加快实施煤炭采空区(废弃矿井)煤层气抽采利用配套政策,实现产业化开采。负责对煤成气有关设计、钻井、固井、测井、压裂、排采、集输、压缩、站场运维等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管。推进新出让煤层气区块资源上产,确保达产达效。办公室主任由县能源局局长兼任。
其他成员单位职责:
县林业局负责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煤成气开发建设占用林地的审批、上报,做好煤成气企业涉林区域森林防火的检查落实和督促指导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煤成气企业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仪器仪表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兴县分局负责煤成气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及企业保护生态环境和污染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县水利局负责全县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对煤成气企业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实施,负责对河道工程规划、审批、治理等环节的安全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燃气管道、居民用气管网及用气安全监督工作,加大民生燃气普及,推进已建、新建燃气管网用气覆盖,推进城乡煤改气工程,实行等量替换,拓展用户用气范围;
县工信局负责延伸工业用气,扩大用气范围,按照“宜气则气”的原则,制定新上工业项目用气实施办法,推进非常规天然气替代、置换工作,鼓励非常规天然气用于铝镁新材料深精加工,监督管理科工、陶瓷、玻璃、建材、冶金等高附加值产业,实现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转化。
县交通局负责煤成气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进场道路建设审批工作;
县消防大队依照《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和标准、技术规程,对煤成气企业消防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煤成气企业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
县公安局负责煤成气企业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县公安交警大队负责对本辖区煤成气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及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工作;
县人社局负责劳动合同签订、工伤保险、劳动保护、工资发放、工伤鉴定和补偿,以及调解处理劳动纠纷等工作;
地电兴县分公司负责煤成气企业用电安全工作;
县应急局、县文旅局、县公路段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煤成气企业的监管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负责所辖区域内煤成气企业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配合企业对建设用地进行协调和征用,参与县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审核及复工复产验收等其它工作。
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