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1-24044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1〕81号 | 发文时间:2021-09-13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请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 “7.3”机械伤害事故的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1-09-13 |
兴县应急管理局:
你局《关于提请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7.3”机械伤害事故的调查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兴应急字〔2021〕23号)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组对山西中铝华润有限公司“7.3”机械伤害事故的调查的原因分析和性质认定。该起事故属于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和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
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兴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