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53487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54号 | 发文时间:2022-06-10 |
发文机关: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兴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贷款意见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6-10 |
兴县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兴县绿色低碳县城暨蔚汾河及沿岸风貌提升项目”为你公司市场化经营项目,县政府不为该项目承担任何还款和担保责任。为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根据你公司申请及《银行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银保监〔2021〕15号)要求,同意你公司采取市场化融资方式就本项目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贷款。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