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2-84759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2〕87号 | 发文时间:2022-09-19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兴县2021-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项目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2-09-19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要求,《兴县2021-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需办理批复备案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本方案片区范围土地总面积合计为317.0266公顷,其中拟征收土地面积为208.7787公顷,包括农用地75.3604公顷(含耕地52.4908公顷、种植园用地0.6648公顷、林地14.0132公顷、其他农用地8.1916公顷),建设用地91.7793公顷(含商业服务业用地10.0788公顷、工矿用地38.1235公顷、住宅用地32.4235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16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7.9911公顷),未利用地41.6390公顷(含草地40.6313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077公顷)。共包括建设项目58个,具体涉及本县蔚汾镇、瓦塘镇、奥家湾乡和蔡家崖乡等4个乡(镇)的25个行政村,其片区范围的土地权属明晰无争议。
本方案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为116.9994公顷,其中2021年已报批完成部分新增建设用地47.6451公顷,实际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为69.3543公顷,方案所选定的成片开发片区,均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且全部位于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正在编制中)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要求,我县承诺将该方案项目用地纳入正在编制的《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69.3543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