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43027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17号 | 发文时间:2023-03-21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 承诺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3-21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兴县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用地已经2023年第1次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建设,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蔡家崖乡张家圪埚村蔚汾公园以南,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地上两层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15.6m。一层主要功能为篮球馆、羽毛球馆、乒乓球室,二层主要功能为体能训练室,办公室,包括土建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室内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工程,室外工程以及健身器材和设备。用地面积为6710.24平方米,属于国有划拨用地。项目用地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