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43035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23号 | 发文时间:2023-03-24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兴县规范提升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宁镇)用地纳入当地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3-24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兴县规范提升乡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宁镇)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该项目用地已经2022年第8次县政府常务会同意,建设地点位于兴县康宁镇张家崖村。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四层(局部三层)办公楼和五小用房党校、一栋一层便民服务中心、一栋三层周转房,框架结构。用地面积0.9545公顷,其中农用地0.7551公顷,建设用地0.199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0.7551公顷。部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有0.2100公顷,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有0.7445公顷。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预支使用我县国土空间规划中的新增建设用地规划指标0.7551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