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3-43054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3〕28号 | 发文时间:2023-03-27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石楼山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风电 建设用地项目纳入当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承诺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3-03-27 |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石楼山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现将有关用地规划情况承诺如下:
2017年11月30日,项目取得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兴县华新绿洲风电有限公司石楼山风电场一期5万千瓦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吕发改核发〔2017〕85号),项目用地涉及交楼申乡及山西省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交楼申林场土地,建设内容为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面积1.2501公顷,涉及农用地1.2501公顷,其中含耕地0.0002公顷,林地1.2485公顷,其他农用地(农村道路和田坎)0.001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2501公顷。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位于城镇开发边界,不与三条控制线管控规则冲突。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当前建设用地报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103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1〕406号)、《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过渡期内重要民生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承诺将该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含空间矢量信息)统筹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预支使用留省机动指标1.2501公顷,并将预支指标计入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空间规模。
特此承诺。
兴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