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32766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15 号 | 发文时间:2025-03-19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使用林地及草地情况说明的函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3-19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我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包含部分林地和其他草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要求,现将用地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用地范围
兴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选址于蔚汾镇石盘头村、李家湾村、西关村;蔡家崖乡五龙堂村。
二、用地面积
申请用地总面积6.2964公顷,其中农用地5.4375公顷,建设用地0.8589公顷。根据《兴县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本批次用地涉及林地1.3224公顷,其他草地0.4494公顷。
三、开发用途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用于满足居民商业服务及居住需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四、符合规划情况
本批次用地范围符合《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特此说明
附件:兴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平面布局图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