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32773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25号 | 发文时间:2025-04-29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晋绥红色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的 批 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29 |
兴县文化和旅游局:
你局报送的《关于对〈兴县晋绥红色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批准实施的请示》(兴文旅发〔2025〕1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兴县晋绥红色革命旧址保护利用规划》,请你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批复。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