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55112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23号 | 发文时间:2025-04-24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后续工作的承诺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4-24 |
吕梁市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根据《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吕梁市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的实施意见》(吕政发〔2023〕9号),我县积极推进全县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工作,《兴县露天采石场资源整合方案》(以下称《方案》)已经编制完成并上报,《方案》计划将符合整合条件的12个露天采石场,规范为5个露天采石场整合区块,目前《方案》已经市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评审,等待批复。但其中4个整合区块,在静兴高速公路的可视范围内。
我县待整合的12个露天采石场,在2012年前已取得采矿权,静兴高速公路2021年建成后 ,拟设置的整合区块客观上与高速公路存在的可视问题,不是企业原因造成的,且露天采石场生产经营未与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发生冲突。
针对我县面临的整合区块可视问题,我县承诺:
将采取设置遮挡的方法,使高速路过往车辆近距离看不到采矿区域,且在整合后的开采过程中,严格管理剥采行为,及时修复被采矿破坏的山体,做到边开采、边修复。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4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