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55144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44号 | 发文时间:2025-08-25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任命干部的报告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25 |
县人大常委会:
接兴组干字〔2025〕42号文件通知,按照2025年8月20日中共兴县县委常委会议精神,经2025年8月22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提名任命:
刘晓军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县长: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