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55150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45号 | 发文时间:2025-08-25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山西省兴县公路管理段九宗土地 权属的批复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08-25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确定山西省兴县公路管理段八个养护道班和一个职工家属宿舍土地权属的请示》(兴自然资字〔2025〕13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山西省兴县公路管理段任家塔道班等九宗土地(占地8403.31平米),确定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为山西省兴县公路管理段,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供地。请你单位按有关规定予以确权。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