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67613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65号 | 发文时间:2025-10-22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天然气(煤层气)液化储气调峰提氦项目区域削减方案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0-22 |
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兴县天然气(煤层气)液化储气调峰提氦项目区域削减方案的报告》(兴经开字〔2025〕4号)收悉,根据环保部《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环办〔2014〕30号)规定,为确保兴县天然气(煤层气)液化储气调峰提氦项目建成投产时,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持续稳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单位制定的本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
特此批复。
附件:山西永兴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兴县天然气(煤层气)液化储气调峰提氦项目区域削减方案.wps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