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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76454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76号 发文时间2025-10-29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任免干部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10-29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任免干部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兴组干字〔2025〕60〔2025〕95号文件通知,按照2025年9292025年10月22日中共兴县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经2025年10月29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提名任命

孙俊生为县林业局局长;

孙钺飞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小明为县民政局局长;

免去:

孙俊生县水利局局长职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代理县长:      

2025年10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