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76469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90号 | 发文时间:2025-11-14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回收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1-14 |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回收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兴自然资字〔2025〕203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方案并批复如下:
一、因县城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调整及其它公共利益需要,原则同意将位于兴县蔚汾镇东关村晋绥东路县政府东侧已拆迁住户的存量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予以无偿回收,回收面积为9638平方米。
二、请你单位根据回收方案,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使用权回收的具体手续。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