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5-76477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104号 | 发文时间:2025-11-26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国家级公益林落界调整的函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1-26 |
吕梁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我县纳入国家级公益林总面积15.93万亩,经过多年保护,森林资源得到有效管理,森林生态功能有了明显提升。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有部分林权权利人提出申请,要求退出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根据《国家林业局、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和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通知》(林资发〔2017〕34号),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县林业局协助第三方进行了现地勘验,并出具了《调整国家级公益林对生态影响的评价报告》,我县本次申请退出奥家湾乡奥家湾村、二十里铺村、交口村集体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共413.87亩。
为加强我县生态保护力度,实现公益林的总量平衡,经兴县林业局向兴县人民政府申请,拟补进集体东会乡东南村国家级公益林面积427.53亩,现地地类均为乔木林地,该区域符合《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规定的区划范围和标准,可以更好地发挥生态效益。现申请贵局审核,并报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审核审批。
特此申请
附件:1.兴县调出国家级公益林小班申请表.wps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