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6-02390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112号 | 发文时间:2025-12-23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免去干部的报告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2-23 |
县人大常委会:
接兴组干字〔2025〕142号文件通知,按照2025年12月12日中共吕梁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经2025年12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提名免去:
李 茂的兴县副县长职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代理县长: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