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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6-02390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112号 发文时间2025-12-23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免去干部的报告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12-23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提名决定免去干部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

接兴组干字〔2025〕142号文件通知,按照2025年12月12日中共吕梁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经2025年12月23日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根据《地方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提名免去:

李  茂的兴县副县长职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代理县长:      

2025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