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6-02410 | |
|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110号 | 发文时间:2025-12-17 |
|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使用草地情况说明的函 | |
| 主题分类: | 发布日期:2025-12-17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包含部分其他草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要求,现将用地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用地范围
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选址于奥家湾乡廿里铺村姚儿湾自然村。
二、用地面积
申请用地总面积2.7324公顷,其中农用地0.9792公顷,未利用地1.7532公顷。根据《兴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本批次用地涉及其他草地0.9792公顷。
三、项目用途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用于兴县县级公益性公墓需求。
四、符合规划情况
本批次用地范围符合《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特此说明。
附件: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平面布局图.pdf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