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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111423LL00100/2026-02410
发文字号兴政函〔2025〕110号 发文时间2025-12-17
发文机关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词
标题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使用草地情况说明的函
主题分类 发布日期2025-12-17

兴县人民政府 关于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 使用草地情况说明的函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范围内包含部分其他草地,需要办理建设项目使用林草审批手续。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通知》(林资规〔2021〕5号)要求,现将用地项目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用地范围

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选址于奥家湾乡廿里铺村姚儿湾自然村。

二、用地面积

申请用地总面积2.7324公顷,其中农用地0.9792公顷,未利用地1.7532公顷。根据《兴县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本批次用地涉及其他草地0.9792公顷。

三、项目用途

本批次用地拟征收土地用于兴县县级公益性公墓需求。

四、符合规划情况

本批次用地范围符合《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特此说明。

附件:兴县2025年第12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平面布局图.pdf


兴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7

(此件公开发布)